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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先科技(000669)1月12日晚間公告稱,公司1月11日收到大股東吉林中訊新技術有限公司及實際控制人天津領先集團有限公司轉來的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該處罰書對天津領先集團、李建新、劉建鋼、范春明在公司2009年籌劃重組期間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的行為做出了行政處罰。公司公告顯示,李建新時任領先集團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領先科技董事長;劉建鋼時任領先集團副總裁;范春明時任領先科技董事、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
公司公告稱,2009年11月19日,公司接到實際控制人天津領先集團通知,其正在籌劃對公司的重大資産重組,並與該次重組的重組方就重組總體意向達成一致,2009年11月19日公司發佈重大事項停牌公告。2009年12月11日,公司接到控股股東通知後發佈公告,由於重組方與領先集團未能達成一致,導致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重組預案,公司決定終止籌劃該次重大資産重組。
根據《證券法》相關規定,上述事項屬於對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而領先集團及吉林中訊實際控制人李建新,領先集團副總裁劉建鋼直接參與了內幕信息的相關事項,屬於內幕信息知情人。經中國證監會查明,天津中潤科技投資有限公司通過吉林中訊劃轉資金等方式,由時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兼財務總監的范春明具體實施操作,自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1月10日之間,委託買入公司股票75.04萬股,實際成交30.04萬股,扣除稅費後實際獲利37.09萬元。
根據中國證監會處罰書,沒收領先集團違法所得37.09萬元,並處以37.09萬元罰款;同時對李建新、劉建鋼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30萬元罰款;對范春明給予警告,並處以20萬元罰款。
另領先科技公告稱,經公司財務部門初步估算,以前年度個別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款項部分收回,該事項可能對公司2011年度業績産生較大影響,公司正在與審計會計師溝通以便確認,為了維護投資者利益,避免對公司股價造成重大影響,根據相關規定,經公司申請,公司股票自2012年1月13日起停牌,待公司作出相關公告後復牌。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