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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協會日前發佈的調查報告顯示,七成多消費者遇到過航班延誤。消費者對航班延誤後續服務的評價較低,有49.5%的消費者明確表示不滿意,表示滿意的消費者僅佔16.8%。
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民航局運輸司就民航服務展開問卷調查,共訪問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28個城市的6000名消費者。
——機票使用信息明示不充分,容易引發糾紛。
調查結果發現,目前機票購買十分便利,電話購票和網絡購票是消費者最主要的購票渠道,分別為41.7%和37.7%;而直接去售票處現場購買機票的消費者佔比為20.6%。
但是,機票使用信息明示不充分,容易引發糾紛。比如,航空公司對打折機票簽轉有限制,但有38.3%的消費者表示未得到明示或告知;對於“可簽轉機票的有效期為一年”這一政策,有接近七成的消費者表示不知情。
中國消費者協會有關負責人分析認為,目前,雖然在電子客票行程單右上角的“簽注”欄中有明確的退改簽限制信息,但由於電子客票行程單只是報銷憑證,而不是乘機的必要憑證,很多旅客不要行程單,從而未能得到相關信息。
——僅6.5%的乘客曾獲航班延誤損失賠償。
調查結果發現,最令消費者不滿意的航空服務集中在航班正點率,有40%的消費者認為航班正點率最令人不滿意,其次是航班延誤後續服務。對於最常聽到的航班延誤原因,天氣原因是消費者最常聽到的,達到了51.7%,其次是航空管制,為40.5%。
對航空公司解釋的航班延誤原因,有52%的消費者選擇了相信,而32.5%的消費者則不相信。調查結果,60.7%的消費者不清楚航班延誤的索賠條件;僅有6.5%的消費者曾獲得航班延誤損失賠償。而在未得到賠償的消費者中,主動放棄索賠的佔多數,原因是認為沒有賠償標準難以索賠。
針對調查結果,中國消費者協會建議,航空服務業儘快完善信息披露,履行告知義務,強化航空服務信息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儘快完善航班延誤損失標準,簡化航班延誤損失賠償手續,同時各航空公司應提升航班延誤賠償服務水平,充分保障受損失的消費者能得到合理的賠償。孟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