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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銀行內部人員被疑冒辦市民信用卡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1日 16: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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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銀行(圖片來源:資料圖)

第一封追討欠款律師函 (圖片來源:當事人尹勝民提供)

  中國網1月11日訊 重慶小夥尹勝民從未去過成都,也沒有在光大銀行辦過信用卡,卻在2010年4月13日和8月1日,兩次接到光大銀行催款單,被告知拖欠光大銀行信用卡本金和利息一千余元。 在他為這一千多元的欠款奔走一年多之後,事情有了戲劇性轉折:2011年11月前後,這張光大信用卡從尹勝民名下消失,而他的徵信記錄並未留下任何痕跡——既無不良記錄,也沒有關於不良記錄取消的歷史。

  在接受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採訪時,尹勝民表示,他準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儘管卡已經登出,但是他認為這次冒辦信用卡是一起安全事故,光大銀行在審核信用卡中存在重大漏洞。

  而有關律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一事件很可能是由光大銀行內部人員冒辦信用卡而引起的。

  事件始末:未辦光大信用卡卻接到追討欠款律師函

  2010年4月,正在上海創業的尹勝民,接到家人從老家重慶的電話,電話中家人告訴他家裏收到一封光大銀行的律師函,信件裏提到尹勝民拖欠光大銀行信用卡本金和利息1126.97元,並聲提到不在三個工作日裏償還將起訴本人。

  尹勝民很納悶,自己從未辦理過該行的信用卡,何來信用卡欠款逾期未還。隨後,他致電光大銀行的信用卡中心客服電話,對方確認尹勝民確實在光大銀行辦了一張新浪音樂卡信用卡。並有200多天的透支。

  尹勝民隨即表示,自己從未去過成都,也沒有辦理過光大信用卡。由於工作繁忙,尹勝民並未進一步關注這件事。但在四個月後,尹勝民再次接到光大銀行的追討欠款律師函,這次數額增加至1306.66元。

  隨後,一年多時間裏尹勝民多次與光大銀行電話溝通欠款情況,並曾到北京光大銀行總部反映情況,還曾到公安機關報案,銀監會舉報。

  然而在他為這1000多元的欠款奔走一年多後,事情有了戲劇性轉折。2011年11月前後,這張光大信用卡從尹勝民名下消失,而他的徵信記錄並未留下任何痕跡,既無不良記錄,也沒有關於不良記錄取消的歷史。

  多項質疑:開卡銷卡均成謎團

  在整個事件中,如何開卡成為關鍵點。尹勝民回憶,他的身份證2008年8月遺失過,當天就挂失進行補卡。此後身份證並未丟過。然而,光大信用卡登記的是他的信息、他戶籍的地址。這些信息不知道是如何洩露的。

  尹勝民肯定,自己“這輩子沒去過成都。”在跟光大銀行溝通的過程,他獲悉,這張卡收信人所填寫的地址是不存在的。

  “光大銀行在開卡過程中存在漏洞,信用卡通過網上申請就能辦下來。缺乏多個審核緩解。”光大銀行工作人員也承認,除了尹勝民之外,這張新浪音樂卡有不少人是被冒用身份信息辦理的。

  尹勝民表示,自己在和光大的溝通過程中,一再要求光大銀行出示當時的辦卡材料,但是光大均以“需先向公安機關報案,材料只提供給公安機關”為由,拒絕出示。

  尹勝民告訴記者,公安機關根本不受理自己的報案,在和公安機關交涉的過程中,自己不是直接經濟受害者無法報案。如果自己以身份信息被冒用為由要求報案他們可以受理,但必須要求銀行提供材料。

  於是,出示材料成了一場死循環,至今尹勝民也沒有見過自己的辦卡材料。

  “西城區公安局人員直接給我説:光大銀行店大欺客,就是在忽悠你。”尹勝民很氣憤。

  銷卡和信用記錄的恢復也成為本次事情中另一個謎團。

  尹勝民表示自己從未辦理過相關的銷卡程序,光大銀行是如何銷卡的,自己不得而知。

  此外據銀行工作人員介紹,如果要撤銷不良信用記錄,需經銀行查實該卡確實非本人所申辦,並向公安局報案,獲得報案回執後,才能由銀行向央行徵信系統申請撤銷。

  “但在整個過程中,光大銀行從來都沒有跟我核實過這卡是不是我辦的。面對我的追問,他們從上到下只是一直沉默。後來,我再打電話過去,他們就開始頻頻問我要多少錢?”

  光大銀行暫無回應

  記者隨後撥通了光大銀行客服電話希望了解事件經過,客服表示將轉到相關部門進行核查。截止發稿前,記者還沒有接到光大銀行的回復。

  目前,尹勝民身在北京,他準備向人民法院對光大銀行提起訴訟,尹勝民認為這是一起安全事故,光大銀行在審核信用卡中存在很多漏洞。之前尹勝民曾經在上海起訴過,因為管轄權問題無法在上海立案。尹勝民明確表示這次將繼續上訴。並準備以自我辯護的方式在法庭上與光大銀行律師過招。

  律師説法:光大內部人員冒辦可能性較大

  有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對於商業銀行發放信用卡的審核工作,銀監會是有明確的要求的,例如2009年4月銀監會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信用卡業務風險管理的通知”就特別指出,信用卡偽冒案件增加較多,要求必須對信用卡申領人進行親訪親核,親訪親核工作應由銀行員工進行,不得由外包公司代辦。

  尹勝民在向公安機關報案時,民警也指出,身份證遺失或者被盜,是當事人不可控制的,也很常見的,要防範像這種偽冒案件,關鍵需要銀行把好關。

  北京市德潤律師事務所童朋方表示,儘管光大銀行方面也是受害方,但是很明顯是光大銀行的過錯導致的,銀行方面要承擔相關的責任。尹勝民由此承受的損失,如因配合銀行調查和報案而導致的必要的交通費、誤工費等,都可要求光大銀行賠償。

  上海市華榮律師事務所律師許峰律師表示,此事件中光大內部人員冒辦信用卡的可能性較大。“如果要銷卡,必然要與本人核實,然而整個過程,持卡人並不知情。那這欠款是誰幫他還上的?”

  中國網財經中心將持續關注尹勝民冒辦信用卡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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