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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1月2日新華社報道,黑龍江五常大米最高售價可達每斤199元,但是當地稻農賣給加工企業的收購價卻不足2元。記者採訪得知,每斤大米的加工成本約為0.2元,加工企業通過設置不合理訂單控制稻農,壓制收購價,以致稻農和加工企業獲利懸殊。
于稻農和消費者而言,這是一個雙輸的結果:稻農沒有享受到終端銷售價格的益處,消費者也沒有因稻農的低價出售而受惠。既然作為生産和消費兩個終端的群體都沒有從高價中受益,那麼收購價和銷售價之間差價所帶來的鉅額利潤,無疑就留在了流通環節。正如有稻農給出的估算:按水稻出米率60%計算,如果加工企業大米每市斤賣50元的話,水稻價格應該是每市斤30元。可是企業收購價平均不足2元,去掉加工費、包裝費,企業利潤至少在10倍以上。
這種現象,從經濟學上講就是“流通暴利”,在農産品領域表現得尤為明顯。每每在CPI一路攀升時,我們總能看到一些蔬菜在銷售市場上的價格不斷飆升,比如“豆你玩”、“蒜你狠”、“姜你軍”等等,可若要問一下那些生産這些農産品的菜農,得到的答案卻是“菜賤傷農”。一邊是“價貴傷民”,一邊是“價賤傷農”,這説明在農産品從生産到終端市場的長長産業鏈條上,處於兩端的生産者和消費者在産品價格上沒有太多話語權。
弱勢的話語權源自不平衡的力量對比,儘管農産品的源頭生産者數量龐大,但他們都是分散的市場主體,很難形成合力來與流通過程中的強大企業進行議價博弈。以五常市大米市場為例,林立的米企已經形成控制水稻市場的聯合體,而這一聯合體幾乎消化了五常市全部186萬畝稻田所産的25億斤水稻。
這不是説流通環節不應該有利潤,而是説流通環節不應該借助自己居間的地位來謀求不合理的高額利潤。如果這種不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長期持續下去,其結果一方面會挫傷廣大農戶的積極性,危及農業的基礎地位,另一方面也會扭曲經濟鏈條,推高物價漲幅,侵害消費者的利益。
在“流通暴利”之下的農戶弱勢狀況,也與一些地方政府沒有對農戶的合理利益訴求給予應有重視有很大關係。五常市綠色食品辦公室同時是稻米産業管理中心以及大米協會,一身兼三職的部門恐怕很難把稻農的利益放在更重要的位置。
從這個意義上講,要打破“流通暴利”,政府相關部門任重道遠。盡力平衡不同的力量對比和利益關係,需要職能部門做更多更實的工作。(志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