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在監管部門“窗口指導”下,中小板公司大股東增持首度設置“底線”。記者多方採訪獲悉,基於監管部門要求,自2011年12月28日以來,至少有6家中小板公司的大股東增持公告均明示了保底增持量。市場人士認為,監管部門此舉是為增加大股東增持的透明度,減少“作秀式”的大股東增持。
2011年12月28日,東方園林、東南網架的大股東增持公告格式出現微調。東方園林披露,包括控股股東、董事長兼總經理何巧女在內的5名高管,出於對公司未來發展的信心,擬在未來6個月內增持不低於25萬股、最高不超過總股本2%的股份;東南網架實際控制人郭明明27日增持838448股股份,且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增持不超過總股本2%的股份,且不低於300萬股。
此後,天馬股份、科華恒盛等至少4家中小板公司陸續披露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增持公告,均明確了計劃增持股份數量的下限。
“公司最初提交公告時還沿用未來12個月內擬增持不超過2%的固定格式,但其後被監管部門告知必須寫明最低增持量。”浙江某中小板公司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監管部門作出此番調整並沒有書面文件,而是以口頭指導形式告知。就此,記者又採訪了另外幾家中小板公司,也得到相同的答覆。“按照監管部門的要求,最低增持數可以通過明確增持金額、比例或數量等不同形式告知,原則是必須讓投資者看得明白。”上述人士説。
記者對照發現,同期,滬深主板、創業板的大股東增持公告並未明確最低增持數。另外,拓邦股份高管集體增持也未披露最低增持數,意味著高管增持應該不在新規約束範疇。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則和指引,當事人在上市公司中持股比例達到或超過總股本的30%,自上述事實發生之日起1年後,每12個月內增持股份不超過總股本的2%,可向證監會申請以簡易程序免除發出要約,俗稱“自由增持”。因此,多數上市公司大股東的增持計劃,基本沿用了“未來12個月不超過2%”的表述。
2011年以來,隨著股指持續深幅下挫,大股東出手增持屢見不鮮,但亦存在少數動機不純的“作秀者”,“不超過2%”成其消極增持的“護身符”。本報此前曾報道,個別公司在首度增持後再無建樹,數月後增持計劃草草收場,實際增持數量微乎其微,且往往夾雜著再融資等敏感背景,護盤意味甚濃,其“假動作”令投資者無所適從。
“監管部門向來鼓勵大股東增持,對增持數量下限的明示顯然是考慮到大股東增持中的種種異象,希望以此增強大股東增持的透明度,向投資者傳達更為準確的信息。”市場人士分析説。
證監會層面近期也傳遞出鼓勵大股東增持的信號。日前,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修改徵求意見,擬取消因30%以上大股東每年2%自由增持行為等情形引發的要約收購義務豁免行政許可,同時將30%以上股東每年2%自由增持股份的鎖定期從12個月降至6個月。(來源: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