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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實施新車船稅標準 1.6升以下排量每年少交60元
信息時報訊(見習記者 張松源 記者 李楠楠 通訊員 趙永清 蘇動宇) 記者昨日從廣東省地稅局獲悉,廣東對車船稅稅負進行調整,並於今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新的稅額標準。其中,排量1.6升(含)以下每年少交60元,排量4.0升以上要交4500元/年,排量1.6升~2.0升仍是420元/年。近五成的乘用車車船稅每年可少交60元。
據了解,此次稅負調整,主要針對降低挂車、摩托車以及不高於1.6升的低排量乘用車等車輛的車船稅稅額標準,並按照新的車船稅稅法適當提高大於2.0升的大排量乘用車的相應稅額標準。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貨車、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的車船稅徵收標準維持現行標準不變。
廣東省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排量為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乘用車,稅額為36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稅額為420元。家庭用車排量大部分都為1.6升到2.0升之間,以1.6升為例,舊標準稅額為420元,而新標準則為360元,比之前少了60元。而排量超過2.0升的乘用車,其稅負將隨著排量的增加而遞增,比如排量為2.5升的乘用車,新標準為720元,與舊標準420元相比,增加了300元。另外,4.0升以上排量的,年基準稅額為4500元,達到之前420元標準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