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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江西省人大常委會舉辦的新聞發佈會了解到,《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條例》已由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於2012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標誌著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將進入依法發展的新階段。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指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産品的生産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産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願聯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經濟組織,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當前和今後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的方向。
據了解,近年來,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到2011年11月底,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社達到14950家、社員15.9萬戶。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促進下,全省農業農村經濟發展保持了良好的形勢,2011年收穫糧食205.28億公斤、油料123萬噸、水果350萬噸、生豬3000萬頭、水産品223萬噸,農民收入6660元、增長870元,均創造了歷史最好水平。
此條例凸顯了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引導、扶持、服務這一重點,制定了16條具體的扶持政策,同時在增加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收益、開展信用合作、組建合作聯社等方面實現了創新。
這一條例實施後,將進一步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推動農業增長方式的轉變,同時維護農民利益和促進農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