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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重慶市質監局獲悉,2012年1月1日起,《重慶市商品條碼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該辦法規定,重慶市七大類産品須強制性標注商品條碼。
該辦法規定強制性標注商品條碼的七大類産品是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全國主要産品分類與代碼來劃分的,包括食品、食品添加劑;捲煙;藥品、醫療器械;日用化學品;兒童玩具;家用電器以及汽車、摩托車配件等。消費者可以通過商品條碼,查詢生産廠商以及産品的相關信息。
據重慶市質監局法規處負責人介紹,2005年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商品條碼管理辦法》旨在推廣商品條碼,對如何監管並無詳細規定,且所有産品皆自願標注商品條碼。重慶市出臺的辦法是結合地方實際,著重解決條碼運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其顯著特點是建立了涉及人身安全重要産品的溯源制度,並賦予了商品銷售者的查驗義務,大大提高了對這類産品的監管和處罰力度。
該辦法規定,商品銷售者應當履行商品條碼查驗義務,發現違法使用商品條碼的,應當拒絕銷售。銷售者未履行商品條碼查驗義務,銷售的商品有違法使用條碼行為的,將被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記者韓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