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財經資訊 >

投資者為全面對過10大負面人物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24日 10: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證券時報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1. 顧雛軍:2008年1月30日,原科龍電器董事長顧雛軍因虛報註冊資本罪、違規披露和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資金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執行10年,並處罰款680萬元。2009年4月,廣東高院終審判決,維持原判。

  2. 何學葵:2011年12月2日,雲南昆明市官渡區法院對綠大地公司董事長何學葵等人作出刑事判決,認定其犯有欺詐發行股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何學葵沒有上訴。

  3. 黃光裕:北京二中院以國美電器原董事局主席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中關村股票罪、單位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産人民幣2億元。2010年8月30日,北京高院二審宣判,維持原判。

  4. 汪建中:2011年8月3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首放投資諮詢公司原董事長汪建中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其犯操縱證券市場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罰金1.25億元。8月10日,汪建中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 唐建:2008年4月21日,中國證監會對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經理助理唐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存在“老鼠倉”行為,即利用其父親和第三人賬戶先於基金建倉前買入新疆眾和股票而獲利。為此,《刑法修正案(七)》第二條第二款新增“利用其他未公開信息進行非法證券、期貨交易罪”的罪種。

  6. 董正青:2009年1月9日,廣州天河區法院對廣發證券原董事長董正青等內幕交易延邊公路股票案作出判決,其犯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萬元。3月27日,廣州中院二審駁回了董正青等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7. 李啟紅:2011年10月27日, 廣州中院認定中山市原市長李啟紅對中山公用股票進行內幕交易,洩露內幕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萬元。李啟紅沒有上訴。

  8. 陳建良:原係天山股份子公司江蘇天山水泥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後被中國證監會認定存在對天山股份進行內幕交易行為。2007年4月28日,中國證監會對其作出行政處罰。

  9. 唐萬新:2006年4月29日,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操縱新疆屯河、合金投資、湘火炬A三隻股票證券交易價格罪,德隆國際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原總裁唐萬新在湖北武漢中院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10. 瞿兆玉:2004年11月,藍田股份,即生態農業原董事長瞿兆玉因犯提供虛假財務報告和提供虛假註冊資本罪,被湖北省高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熱詞:

  • 有期徒刑
  • 基金建倉
  • 投資者
  • 並處罰金
  • 維持原判
  • 信息罪
  • 高院
  • 行政處罰決定書
  • 單位行賄罪
  • 老鼠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