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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綜合報道】12月19日,從保監會獲悉,日前,中國保監會針對2011年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情況,分別向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保險公司發出監管函,詳細通報各公司被查基層機構違法違規問題,並提出綜合性整改要求。
這14家公司分別是永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平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永誠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都邦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大地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財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民安保險(中國)有限公司、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陽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保監會在監管函中明確指出,各公司要嚴格按照《保險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及內部制度進行責任追究,特別是要嚴格落實對高層級管理人員和上級機構管理人員的問責、內部處理和內部通報。要以省級公司為單位部署開展仲介業務合規性自查自糾,徹底查清虛假的、不真實的仲介業務,全面清理無資質的、不規範的仲介業務渠道和機構,在省級公司自查自糾基礎上,總公司要進一步組織抽查,確保基層機構自查自糾工作落實到位。要著力從制度流程等方面強化仲介業務合規管理,將合規要求納入績效考核機制,建立相關考核指標,細化對仲介渠道、銷售人員、代理關係等方面的管理要求,加強內部授權管理,改造優化計算機業務財務管理流程,確保業務財務系統完整真實反映實際業務操作過程和信息,定期開展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確保制度有效落實。要在2012年2月28日前將包括責任追究、自查自糾、加強制度建設等內容的整改落實情況報告報送中國保監會。
在2011年度檢查中,上述14家公司的80個機構違法違規問題較多,集中表現為虛構仲介業務、虛構銷售人員、虛列仲介業務費用等手段非法套取資金等。有關保監局依法對上述80個機構合計罰款1006萬元、警告2家次、責令停止接受新業務6家,涉及業務3項、銷售渠道3個;依法警告79名責任人,罰款78人計190.1萬元。同時,依法向稅務部門移送了偷逃稅款等違法線索2起。在此基礎上,向14家保險總公司發出監管函,進一步要求法人機構要在做好自查自糾、健全內部管控制度、完善信息系統建設、嚴格內部責任追究、狠抓制度執行等方面採取措施,全面規範仲介業務經營行為,督促其與保險仲介機構建立起合法、真實、透明的合作關係。
這是中國保監會第二次就保險基層公司仲介業務違法違規問題向保險總公司發出監管函。中國保監會通過深入開展保險公司仲介業務檢查工作,依法嚴肅處理了一批違法違規機構和責任人員,向整個行業發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