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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主要負責人12月15日向深圳市政協委員通報了深圳市社會治安工作情況,就如何對“車”、“屋”、“人”實行有效的管理服務提出了全新的思路為委員掌握全面情況、撰寫提案提供信息。
據深圳商報消息,近三年深圳市汽車每年增長幅度均在15%以上。今年1到10月增加25.4萬輛,月均2.54萬輛,加速增長的趨勢非常明顯。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申少保説,深圳目前的政策不具備“限制機動車”的條件,建議通過經濟手段控制汽車增長:一個建議是考慮借鑒北京搖號上牌的方法,將上牌數控制在每年15萬輛以內;另一建議則是提高停車費,鼓勵社會資金建設商業停車場,按照“中心高於外圍、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高峰高於低峰”的定價原則,實行區域性、差別化收費。讓車主在用車成本高昂的情況下,自願改變出行習慣。
深圳市公安局還提出建立綠色出行常態化配套機制。通過降低車輛保險費率、減免交通違法扣分、發放“深圳通”補助等辦法,鼓勵市民停用少用車輛。深圳市公安局表示,從明年起警務車輛將優先採購電動車,並在派出所建充電樁。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