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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普通的53度飛天茅臺,三四年前尚不過五六百元,如今市場價竟高達2000元左右;五糧液、國窖1573等高檔白酒也聞風而動,身價日增。業內專家建議,針對高檔白酒的暴利,政府可以考慮出臺“暴利稅”。(《新華網》12月14日)
所謂暴利稅,是針對行業取得的不合理的過高利潤徵稅。通過測算各種資源的成本、各種費用以及利潤空間,保證留給企業足夠的收入用於可持續發展的開支後,計算出暴利,主要是為了調控行業的超高利潤。從理論上講,對高檔白酒徵收暴利稅,不僅能限制行業利潤,更能讓酒價降下來,即便酒價降不來,也可能用這部分不合理的利潤,變成為國家的稅款,但筆者認為,對高檔白酒業徵收暴利稅,在現實中很可能知易行難。
一方面,暴利界定起來並不容易。譬如,一些服務餐飲業的酒水,翻倍是經常事,目前都不算暴利,而房地産超過10%,大部分人就認為是暴利了。可見,要想對白酒企業徵收暴利稅,除非國家硬性規定一個利潤百分比。另一方面,暴利稅稅負極有可能被轉嫁到購買者身上。目前白酒行業的稅負已經很重,但白酒價格仍然一路飆升,如果再對白酒企業徵收暴利稅,稅負很可能最終還是被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更為重要的是,國內高端白酒消費市場還流行著這樣一個怪圈,就是“喝酒的不買,買酒的不喝”。這意味,倘若對高檔白酒徵收暴利稅,很可能徵上來稅款,大部分也是納稅人的錢。
筆者認為,對白酒行業瘋狂漲價,政府職能部門完全有理由履行法律責任,堅決查處價格違法行為,而不能處於失語狀態。因為,名酒企業輪番漲價,進而拉動整個行業價格上漲的行為,已涉嫌價格壟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十七條規定,“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以不公平的高價銷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價購買商品”。像茅臺、五糧、劍南春等高檔釀酒廠生産的名貴白酒,佔據著高端消費市場的絕對支配地位,統率著白酒一線市場,而且身價居高,即便這些名酒賣到幾千元一瓶,也不愁沒有市場。因此,筆者建議,對於名酒漲價行為,要動用反壟斷法,對其進行嚴厲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