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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商報》記者 高遠
2010年1月8日,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上市時,在招股書中明確披露,其在08年收購的關聯公司南通宙邦為“優質資産”,但是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內部人士講,在新宙邦申請上市時,其收購的南通宙邦沒有獲得江蘇省化工園區的批地,因此該廠很有可能在未來無法進行正常生産。如此之大的風險,新宙邦在其當時上市招股書中並沒有提及。中國資本研究的首席分析師齊憲臣認為:“涉嫌欺騙投資者”。
2008年新宙邦上市前期,公司為了減少關聯交易給上市帶來的麻煩,因此決定收購南通宙幫。南通宙邦于2006年4月19日由新宙邦有限、宙邦化工(香港)和南通江海合資設立。新宙邦有限出資310萬元,佔註冊資本31%;宙邦化工(香港)出資490萬元,佔註冊資本49%;南通江海出資200萬元,佔註冊資本20%。
新宙邦于2008年3月23日與南通江海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受讓其持有的南通宙邦20%的股權,受讓價格為420萬元,每股價格為2.1元。而在2008年5月20日又與宙邦化工(香港)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受讓其持有的南通宙邦49%的股權,受讓價格為港幣812萬,每股價格為1.65元。按照招股書中披露2007年底凈資産1434萬、總股本1000萬股計,每股價格為1.43元,僅僅一年轉讓溢價率分別達到46.85%和15%。
2007年度,南通宙邦營業收入為4,518.07萬元,佔新宙邦公司營業收入總額的22.43%;凈利潤為457.57萬元,凈利潤率超過10%。公司在上市招股書中明確表示這部分資産屬於優質資産。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據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記者講:“南通宙邦沒有獲得江蘇省化工園區的批地,無法進入化工園區生産”。根據江蘇省環保廳的規定,未進入化工園區的化工企業未來可能會無法正常生産。從招股書中看到07年該廠收入佔到新宙邦的22%以上,如果未來該廠無法正常生産,對新宙邦無疑是個重大打擊。
江蘇省環保廳頒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全省化工園區(集中區)和化工生産企業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市、縣積極推進化工行業的産業優化升級,規範化工建設項目環評文件的審查和審批。為進一步加強全省化工園區(集中區)和化工生産企業環評審批工作,江蘇省環保廳適時推出了“有保有壓”的環境監管政策,要求全省13個省轄市和52個縣(市)積極推進化工行業的産業優化升級。同時,嚴格控制中小化工項目,原則上暫停審查縣級及以下化工園區(集中區)的環評文件;暫停審批化工園區(集中區)以外的新(擴、改)建中小化工項目。
針對以上政策,江蘇省環境保護廳開發處工作人員向對記者解釋到:“到2010年對未進入江蘇省化工園區的化工企業將停止一切的改、擴建項目,並且未來逐步關停這些未進入化工園區生産的企業。”
2010年6月1日新宙邦發公告《新宙邦:南通化工園區新型電子化學品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明確表示:“2010 年6 月底前通過政府招拍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權。”也就是説新宙邦上市時並沒有獲得進入南通化工園區的資格。
中國資本研究的首席分析師齊憲臣認為:“新宙邦上市時招股書中沒有提到南通宙邦沒有拿到江蘇化工園區批地一事,涉嫌欺騙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