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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利投資增長正在提速
根據國家統計局的定義,我國水利管理業包括防洪管理、水資源管理和其他水利管理三個子類別,其涵蓋範圍相對較為寬泛,包括從防洪管理到城市供水的各相關領域,但是不包括水利發電管理。
2。大型水利項目主要集中于調水工程、江河治理、防洪工程等
從歷史上看,水利投資的主要方向是水資源工程和防洪工程,需求分別來自於農村水利水電、調水工程、大江大河治理和水庫樞紐等方面。水利部總規劃師周學文表示:“十二五”期間水利的總投資大概要達到1.8萬億左右,主要用於四個方面,其中用於農田水利建設資金約佔20%,防洪工程、水資源配置和城鄉供水能力提高工程,以及水土保持和生態建設資金分別佔38%、35%和7%。一般農田水利、城市供水系統以及水土保持項目單體規模較小,大型水利項目主要集中在調水工程、江河治理和防洪工程等。我們判斷和過去相比,農田水利的重要性將得到突出,投資比例會加大,但其他總體的投資佈局應該變化不大。
3。目前水利投資主要集中在中小項目,大型項目投資目前仍多在審批階段,但審批步驟在加快
目前在議和實施的水利項目大約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在“一號文件”出臺之前便開始準備,在文件出臺後納入到水利4萬億投資計劃中的項目,另一類是“一號文件”出臺後,又新增的水利投資項目。前者由於準備工作較為充分,因此上馬較快,同時由於在文件出臺之前,投資規模普遍有限;而在文件出臺後新增的項目中,中小型項目審批級別較低,流程相對較快,目前已經逐步進入實施階段,而大型項目準備週期和審批流程均較長,目前尚未落實到合同層面,我們預計大型項目的投資落實時點應該在明年年中前後。
4。不確定因素在於地方投資的積極性
由於水利投資規劃規模較以往有顯著提高,一號文件出臺以來,國家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的水利資金來源的解決辦法,尤其是財政部、水利部印發的《關於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有關事項的通知》中提出,“從2011年7月1日起,各地統一按照當年實際繳入地方國庫的招標、拍賣、掛牌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取得的土地出讓收入,扣除當年從地方國庫中實際支付的徵地和拆遷補償支出、土地開發支出等相關成本後,按10%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雖然需要扣除土地成本,但是10%的土地收益計提還是十分可觀。
5。關注從政策催化到訂單催化的主題機會
我們認為,目前市場對水利投資相關政策的反映已經相對充分,後期可能會出臺一些融資支持方面的具體措施,對相關個股有正面影響。但是,隨著政策的逐步到位,市場的關注點將更加集中于政策的兌現情況,訂單的釋放將成為水利主題的催化因素,我們建議密切關註明年上半年行業的大型訂單情況。相關上市公司包括:中國水電、葛洲壩、粵水電、安徽水利、圍海股份。
6。風險提示
投資規劃達不到預期;宏觀經濟進一步下滑;政府財政持續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