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權威訪談)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最高法院負責人就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立案受理、利息保護等有關問題答記者問
新華網北京電(記者陳菲)當前,我國一些地方出現了與民間借貸相關的債務不能及時清償、債務人出逃、中小企業倒閉等事件,對當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了較大衝擊,相關糾紛案件在短期內大量增加。
為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6日向各級人民法院發出《關於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 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通知》,對案件受理、借貸利息、司法措施等問題做出要求。記者就此採訪了最高法院有關負責人。
通過依法妥善審理,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有序發展
記者:最高法院對民間借貸持怎樣的態度?
負責人:民間借貸在我國社會的存在,有著很深的社會基礎,有其積極意義。作為正規金融的有益和必要補充,民間借貸在客觀上拓寬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一定程度上解決了部分社會融資需求,增強了經濟運行的自我調整和適應能力,促進了多層次信貸市場的形成和發展。
同時,民間借貸在實踐中也存在著交易隱蔽、風險不易監控等特點,容易引發高利貸、中小企業資金鏈斷裂甚至破産以及非法集資、暴力催收導致人身傷害等違法犯罪問題,對金融秩序乃至經濟發展、社會穩定造成不利影響,也使得人民法院妥善化解民間借貸糾紛的難度增加。正因如此,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審判執行工作,通過依法妥善審理民間借貸糾紛,規範和引導民間借貸健康有序發展,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