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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嚴查市場操縱和違規信息披露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30日 12: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財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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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經網(博客,微博)專稿】記者 李欣

  11月29日,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公佈了1例市場操縱案和2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法案例。

  證監會調查顯示,2011年3月-5月間,袁某利用多個賬戶操縱科冕木業(002354.SZ)、富臨運業(002357.SZ),通過連續交易相應股票,在自己的賬戶間採取對倒交易,虛假申報買入,並在持有該兩隻股票的情況下,發表博客文章進行推薦。

  經中國證監會認定,袁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77條關於禁止操縱股票價格的規定,構成了《證券法》第203條所述的操縱股票價格行為。因而處以袁某300萬元罰款。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指出,袁某行為係典型操縱案件。隨著監管壓力不斷加大,操縱行為手法不斷變化,更趨多樣,袁某的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侵害了投資者合法權益。

  此外,證監會還對海南寰島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現更名為海南亞太實業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寰島股份)、天津市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海股份,600751.SH)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作出了行政處罰,兩公司均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信息。

  其中,寰島股份違法違規案中,公司在2007年不僅未及時披露對外擔保事項的相關信息,而且存在不實披露資産收購事項的行為。而天海股份案中,公司連續3年(2007年-2009年)存在多項信息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在審議通過新世紀物流股權轉讓董事會決議的同時,發佈公告稱公司目前及可預見的兩周之內無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而在公告2日內公司即簽訂協議並完成工商登記。

  對此,證監會認定,上述兩公司的隱瞞或未及時公開信息,會使投資者對公司價值做出錯誤的判斷,影響其投資決策,從而導致其利益受到損害。

  有關負責人通過上述案例提醒投資者,要提高警惕、防範盲目跟風帶來的風險;同時他借此提示上市公司及其它信息披露義務人,合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證券市場週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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