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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來,我們一再強調“舉一反三”,卻總是一再跌倒在“監管不力”這同一個坑裏。如何改“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對監管部門,我們如何監管?
杭州蕭山的電梯維修工祖江在維修電梯時意外身亡,記者調查發現,這部電梯是五年前報廢而重新上崗,由此揭開了一個報廢電梯回收、翻新、販賣的産業鏈。
如果把整個社會體系比作人體,誠信體系就如同免疫系統。當它遭到破壞時,社會就會呈現出道德缺失的諸多亂象。例如,引發社會關注的“地溝油”,就是亂象在食品領域的具體體現;而蕭山報廢電梯重新上崗,就像是電梯領域的“地溝油”。
出了問題,我們往往歸咎於制度,但蕭山報廢電梯借屍還魂而成産業,主要問題不在制度。法律明確規定,有安全隱患的報廢電梯不允許再重入市場,但這制止不了犯罪的黑手。電梯悲劇其實在拷問著我們對制度的執行,制度如同醫生開出的藥方,如果不按方抓藥,再好的藥方也等於沒有。
法律或者制度,不能阻止全部犯罪行為的發生,這在情理之中。但可以通過事前嚴查、事後究責,對潛在的犯罪形成震懾力,這依賴於監管部門有所作為。但遺憾的是,在道魔之爭中,監管部門已經成為一個常見的短板。
在這個電梯的案例中,一個不法的産業鏈,其實全維繫于杭州市特種設備檢測院蕭山工作站這樣一個監管部門。事實上,報廢電梯的檢測並不困難,專業技術人員只需核對主機、控制櫃信息即可判斷;而其可能導致的危害直接而重大,這也正是電梯被視為特種設備,並必須定期檢驗的原因。儘管如此,蕭山工作站依然有意避開法定監督檢驗程序,採用寬鬆的定期檢驗的方法使之合法化。這一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不作為,而是與公然犯罪行為沆瀣一氣。“我不知道自己買了報廢電梯,質監部門的合格報告起了關鍵作用!”一位電梯用戶的控訴更像是對監管部門瀆職的拷問。
監管部門如同社會之“腎”,是執法力量的源泉,是標本兼治的核心。所謂強腎固本,監管部門風氣的整肅,是一個關係全局的大問題。現實似乎是一個無言的嘲諷。這些年來,我們一再強調“舉一反三”,卻總是一再跌倒在“監管不力”這同一個坑裏。如何改“亡羊補牢”為“未雨綢繆”?對監管部門,我們如何監管?
就在26日,北京地鐵4號線電梯事故責任方奧的斯公司聲明,將徹底更換“惹禍”螺栓,讓公眾稍微舒口氣,然而蕭山“報廢電梯重新上崗”的新聞又再敲警鐘。這也從另一方面啟示我們,除了處理事故個案,更需要有更為細緻的面向監管者的制度建設,必須保持“有錯必糾、違法必究”的制度震懾力。
本報特約評論員 劉志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