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上交所發佈融資融券實施細則,未獲試點券商將加入
昨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佈融資融券實施細則,並從即日起實施,這意味著此前一年半以來的融資融券試點,正式變為常規業務。
此次交易所除對原試點規則作出一些表述上的文字修改外,還新增2條款,修訂了13個條款,主要涉及標的證券、優先還款、保證金比例與折算率等方面。
在標的證券方面,上交所融資融券標的證券參照上證180指數成份股,並滿足實施細則。此外還包括4隻ETF。
交易所對標的證券設置了較多要求,其中對股票的要求中,有上市超過3個月,股東不少於4000人,以及流通市值、成交金額、換手率、波動幅度等一系列要求。
此前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制定於2006年,但融資融券業務遲至2010年3月31日才正式上線。2010年3月底至今,融資融券規模目前已經超過350億元,25家券商從中獲得收益超過25億元。
融資融券從試點轉為常規,也意味著此前未能進入融資融券業務試點的券商將能開閘這一業務。
今年10月底發佈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管理辦法》規定,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資格,應當向證監會提交7項材料。目前這些配套文件也將出臺。(記者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