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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聖祥
煤價上漲,電價不動,電廠的日子不好過,“聯名上書”不成,就直接“進京上訪”。毋庸諱言,電廠集體赴京要求漲價,是一種典型的價格逼宮行為。發改委能不能扛得住,決定著消費者的電費單會不會繼續增加、CPI等宏觀經濟數據會否調頭向上。已經有發改委官員表示,會對部分價格矛盾擇機予以梳理,其中包括供暖、天然氣以及電力價格。電價年內將全面上調的消息,看來並非空穴來風。
應該説,集體赴京要求漲價,這樣的行動不可謂不激進。電廠選擇這樣做,必然需要膽量和決心。可是,就算電廠下了誓死逼宮的決心,訴求的對象也永遠是消費者,而不是橫亙在電廠與消費者之間的電網企業。這是因為,電廠實行競價上網,電網決定著電廠能否上網的生死大權,他們得罪不起也不願得罪,於是消費者就成了軟柿子。
不過,根據以往的經驗,電價提升帶來的利潤空間很快又會被上漲的煤炭價格所吞噬,一旦患上這樣的“漲價依賴症”,就會像吸毒一樣成癮:只要煤價漲,電價就必須漲;而只要電價漲,煤價必然接著漲,因此形成惡性循環。所以,只要電網不是公益的而是暴利的,逼宮電價上漲就會成為一部連續劇。
藥價虛高,藥廠和患者兩頭都難受,原因在於大部分暴利都被中間商拿走。同樣的道理,電廠嫌利潤低、消費者嫌電價高,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壟斷電網在中間穩賺暴利。電廠要想日子好過,就必須勇於聯手挑戰電網的壟斷權威。電網具有自然壟斷的屬性,無論是基於效率還是基於安全的考慮,電網壟斷都是有必要的,這一點我們不得不承認。但是,壟斷永遠只能是一種無奈,而不能是暴利的藉口。
如果電網必須壟斷,那麼首先必須保證電網的公益性。數據顯示,2010年全國供電企業平均購電價為383.89元/千度,平均售電價為571.44元/千度,加價率接近50%,這樣的電網企業顯然談不上公益。雖然國家電網號稱 “2萬億元資産利潤只有400多億元”,但是這並不能説明電網不暴利,而只能説明電網企業的管理成本實在高得離譜。
作為公共服務的電力供應必須體現出公益性,購電價與售電價清單應該向社會公佈,兩者之間的價差應該有最高額限制。如此,消費者才能用上相對便宜的電,電廠才能獲得相對合理的利潤。電價的相對穩定,事關實體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生領域,不能毫無節制地一漲再漲;國家電網應該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體現出公共事業的公益性。
電廠現在的經營困境,不是因為電價漲得不夠高,而是因為利潤分配不合理。電廠真正應該逼宮的,是一張公益的電網,而不是電價的不斷上漲。漲價依賴症對消費者固然沒好處,對電廠其實也沒好處,只有電廠和消費者聯起手來,形成利益共同體,最大限度壓縮壟斷電網的利潤空間,逼其讓渡一部分利潤給電廠和消費者,共生格局才能趨於穩定。(來源:每日經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