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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報記者22日從環保部了解到,中電投、國電、華電、大唐旗下多家發電企業,因脫硫設施運行不正常、脫硫數據弄虛作假等原因,遭到環保部處罰。
受罰企業包括中電投旗下的內蒙古中電投霍煤鴻駿鋁自備電廠、華電旗下的湖南華電石門發電有限公司、大唐旗下的甘肅西固熱電公司、國電投資的河南國電民權發電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
環保部要求,上述企業2011年年底前,必須完成整改任務,並且全額繳納2010年二氧化硫排污費金額,核實已經徵收的二氧化硫排污費,追繳差額部分。
對於已經享受脫硫電價的企業,要根據有關規定和上述公佈的機組脫硫設施投運率,扣減停運時間上網電量的脫硫電價款,對脫硫設施投運率低於90%的,按規定處以相應罰款。
業內人士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截至目前,我國火電平均脫硫率已超過90%,但在實際運行中,為了降低運行成本,部分火電企業存在關停脫硫設備、篡改脫硫數據等多種手段矇混過關騙取脫硫電價的行為。而在電煤價格逐年上漲,火電企業運營困難加劇的情況下,這種做法有增無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