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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樹清履新20日 力推十項監管舉措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22日 10:4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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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楊穎樺

  核心提示:截至六項政策發佈的18日,正好是新任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履新的第20天,業內人士評價,這體現出了監管新氣象。

  資本市場的制度建設正銜枚疾進。

  11月18日下午,證監會有關負責人再度表態,推出六大監管措施,內容涉及協調並推動債券市場統一監管、多管齊下降低IPO市盈率、創業板將先施行退市改革、啟動創業板公司非公開發債、嚴打內幕交易、清理各類交易場所等方面。

  事實上,這是自11月初證監會對分紅、發審、融資、透明度建設等四大熱點問題回應後的又一次監管組合拳。

  至此,從發行端、到上市公司治理端、再到投資者利益保護,最後到退出機制的後端,證監會11月推出十項影響深遠的舉措,政策思路及具體措施涉及多層次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方方面面,如此密集度和力度,實為罕見。

  截至六項政策發佈的18日,正好是新任證監會主席郭樹清履新第20天,業內人士評價,這體現出了監管新氣象。

  六項新規:從“入”到“出”

  11月,對於資本市場監管制度的建設層面來説,不是深秋。

  最新的監管推進來自18日下午證監會一眾部門負責人聯合宣佈的六項監管新規。繼上一輪四大熱點回應及監管措施推出後,將監管新政推向深水區。

  首先是對於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觸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當日指出,債券市場目前在産品品種、管理體制、標準要求等諸多方面,存在多元化、多重性。

  “推進債券市場制度規範的統一和監管審核的統一,非常迫切。”這是今年以來證監會多次表態並大力發展公司債,並實質推進簡化債券發行的審批程序後,首次將方向指向監管統一層面。

  上述負責人指出,這需要統一準入條件,統一信息披露標準,統一資信評估要求、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投資者保護制度,減少交易市場的分割,增強統一互聯。

  隨後,就新股高市盈率問題,監管層表示要進一步深化發行監管後,又給出“以提高信息披露質量為中心”的藥方。

  這意味著,未來的發行監管推進,或集中在以信披為綱上。

  發審新動向也説明這點,此前的關於創業板發行監管工作溝通會,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我們目前能夠關注到的、能讓發行人與仲介機構披露的信息都要充分披露,讓各方置於全社會監督之下。”

  此外,創業板再融資破題。而監管層選擇以創業板公司非公開發債為切入點,主要基於兩點考慮。

  首先是選擇非公開債的形式放開,有關部門負責人18日指出,由於創業板公司普遍存在“輕資産”、資産負債率偏低等特點,通過發行公司債,可在股東比例保持不變的前提下優化資産負債結構,實現公司良性發展。

  其次,有助於抑制超募的衝動。“這或可抑制首次公開發行時‘一次募足’的衝動。”上述負責人指出,“換句話説,如果這個公司還有大量資金,手頭卻沒有合適項目,它就不會有發債衝動,因為發債要還本付息。”

  一位PE人士指出,其實香港創業板市場,後續融資通道比較通暢,上市公司不會存在只有IPO募集資金一次機會,也有助於上市公司根據行業情況,合理制定融資與投資計劃。

  上述幾大類別主要是解決資本市場“入”的問題,而“出”的問題,這次終於看到希望。

  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深交所已提出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針對現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結合創業板自身特點,擬從增加退市標準、完善恢復上市審核標準、縮短退市時間、改進退市風險提示方式、設立單獨的板塊和退市後的去向安排等主要方面,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有關方案將在進一步論證的基礎上儘快公開徵求意見。

  至此,聯絡此前的分紅等四項措施,證監會11月的十項舉措,由“入”到“出”,從仲介機構、上市公司、投資者到參與各方,基本覆蓋了資本市場的熱點問題。

  厚積薄發:監管新氣象

  “證監會新政的十個熱點覆蓋了全市場最主要的問題,如果把這些解決了中國股市就可能可持續發展了。”一位券商研究所所長對記者指出。他的觀點代表了市場對領導層更換後的期待。

  一個有趣的細節是,郭樹清履新證監會主席之初,各界市場參與者紛紛發表給證監會主席的一封信,闡述自身對資本市場未來發展的期待與看法。而郭樹清履新後的第一次公開演講後,在場媒體拋出的問題是,“社會各界通過媒體向你遞交的公開信看過了嗎?”當其時郭的回答是,“都看過了。”

  11月,郭樹清帶領下的證監會拋出的連續震撼舉措,或者多多少少解答了市場的疑問。

  然而,監管新氣象或許並非一日之功。有業內人士指出,這應是監管層長久以來的厚積薄發。此輪提出的幾大重點措施,皆是監管層一直研究預備推出的措施。

  以創業板退市制度為例,據上述證監會部門負責人透露,早在2010年4月,證監會專門成立跨部門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研究專題小組”,距離創業板首批上市公司掛牌僅隔半年。

  這個專題小組由相關職能部門、滬深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等組成,工作是全面評估現行的退市制度,並測算退市對市場的影響,此外還需借鑒海外退市經驗。由此形成一系列改進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建議報告。

  今年兩會期間,深交所理事長陳東征接受包括本報在內的媒體採訪時,曾透露創業板退市方案上交過程中的曲折。

  據其介紹,交易所曾申報兩稿,第一稿是直接退市。而第二稿,則考慮到資本市場利益群體非常複雜,尤其是中國資本市場最大構成群體之一的散戶,是監管層保護重點,如果創業板公司直接退市,即不進老三板,有人提出,這些散戶怎麼辦?所以深交所決定要找平衡點。“要退一步。”陳東征當時如此評價深交所的考慮。

  經過近兩年的反復調研和研究,在此基礎上,才有了現在深交所對於創業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

  事實上,這種逐步推進的監管制度建設,不僅顯示在創業板退市制度完善乃至證監會明確表態落實上,在發行監管、債券市場建設等方面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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