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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調查發現,一些常用藥品標價要比出廠價高出很多。隨機選取20種常用藥品,結果發現這些藥品從出廠到醫院中間利潤都超過了500%,中間利潤最高達6500%以上。專家強調,只要醫藥公司、醫院、醫生、包括藥品招投標管理部門等各個環節利益均沾的“潛規則”不改變,藥品中標價就很難回歸合理範圍。(《北京晨報》11月21日)
藥價虛高已經被議論了很多年,為此衛生部門也想了很多辦法,還重點推出了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但殘酷的現實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藥價虛高問題顯然並未得到真正有效地遏制。從央視和各地媒體曝光的藥品最高利潤看,沒有最高只有更高,央視曝光最高利潤是6500%,廣東媒體曝光的最高利潤更是高達9137.5%。雖然藥品利潤如此之高,藥廠卻並非最大受益者,醫藥公司、醫藥代表、醫院、醫生分別攫取了更大的利潤。
當然,還有很多利潤,肯定是被貢獻給了有權決定藥品中標品種和價格的政府官員和相關專家。按照我國現行的藥品集中招標辦法,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必須競價採購,價格由當地的省級藥品集中採購管理辦公室審定公佈。這個審定公佈的價格也叫中標價,中標價是醫院採購藥品的最高限價,因此競標價的制定成為影響藥價的決定性因素。
在我看來,藥品集中招標採購中的腐敗亂象,才是藥價虛高的關鍵環節所在;一般情況下,藥品要賣高價首先得將招標價“弄”高,而這個弄高的過程無非就是“公關”。用醫藥代表的話説,“首先要知道審定招標價的專家是誰,要打通關係。”毋庸諱言,省級機構集中招標採購藥品,是一個關鍵性的步驟。這種基於政府信譽的高度壟斷,既可能産生更低廉的價格,也可能滋生巨大的尋租空間及腐敗。
不幸的是,我們遭遇的正是後者。不難想象,一個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使用的基本目錄藥物,皆由一個省級政府機構來招標採購,在這樣一個利益肥厚的權力領域,腐敗尋租的機會必然比比皆是。記者都能調查出的藥品出廠價,代表政府行使定價權的專家和官員不可能不知道;真實情況只能是,藥品集中招標被操作成了壟斷的盛宴:因為對招標過程各環節的遴選、競價情況,公眾根本無從了解,於是絕對的權力造成了絕對的高藥價。
藥品價格離奇虛高證明,進行藥品集中招標採購的政府部門工作極不給力。他們未能真正代表患者的利益,去和藥品生産商、銷售商討價還價;相反,他們與藥品生産商、銷售商合起夥來,侵犯患者的利益——比毒品利潤還要高的藥品中標價,就是典型的明證。事實上,藥品集中招標採購腐敗,帶來的還不只是藥品暴利;因為正品藥物價格奇高,也間接促成了驚人的假藥利潤空間,從而推動了假藥犯罪的分外猖獗。
既然政府部門幹不好藥品集中招標採購,那就得思考:誰更能代表患者的利益,而不是和藥品商家坐一條板凳?也許,藥品集中招標的工作,應該交給一個充分代表患者利益的高度獨立和專業的社會仲介機構來進行。這個機構的人員組成、所有的運作過程都要充分透明,其中必須有固定比例的患者代表、醫保部門代表、醫療公益組織代表等。參與競標的藥品成本、出廠價等信息更是必須全程對外公開,讓醫藥廠商形成良性競爭,讓廣大患者對藥品消費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