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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獲悉,維持多年的北京市普通住宅標準有望在近期調整,可享受優惠政策的覆蓋面將有一定擴大。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已初步形成標準調整的方案,有望在近期公佈。
按相關規定,購買或者出售普通住房,契稅稅率為房款的1.5%,非普通住房為3%。本報社會版10月25日曾作報道:由於北京房價上漲較快,普通住房標準沒有及時調整,導致不少六七十平方米的住房也不能算是普通住房,即使是小戶型的購買者,也需要承擔雙倍契稅。
該負責人介紹,新的方案將充分考慮近年來北京城市發展和房價變化的情況,標準更加合理,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覆蓋面將有一定程度提高,更多的購房家庭將可享受相應的稅收優惠。
據了解,北京市規定,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標準為應同時滿足以下3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含)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低於同區域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
對於第三條中的“享受優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價格”,北京市2008年11月調整的標準為三環以內總價人民幣215萬元/套、三環至四環之間175萬元/套、四環至五環之間165萬元/套、五環以外100萬元/套。2008年11月至今,這一認定標準尚未調整過。(記者余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