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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增值稅或2萬起徵 7萬個體戶將受益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6日 21: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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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國稅局相關負責人透露,具體標准將以省政府正式文件為準

  11月1日,財政部第65號、66號財政部令,正式公佈修訂後的增值稅、營業稅、資源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其中,增值稅、營業稅起徵點定在5000-20000元的範圍,成都增值稅的起徵點會定在多少?

  昨日,成都市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副處長黎雋表示,增值稅起徵點可能為2萬,具體的標準以省政府的正式文件為準。相關細則將於近期出臺並執行。

  據了解,其實從2005年8月1日開始,全省早已修改了增值稅起徵點,即銷售貨物的起徵點為月銷售額5000元,提供修理、修配、加工等應稅勞務的起徵點為月銷售3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徵點為每次(日)銷售額200元。

  那麼如果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起徵點定為2萬,又能讓多少人從中受益呢?

  “前段時間,我們也對新的起徵點使用範圍受益納稅人數量,進行了一個初步測算。”黎雋説,按照2010年年底的數據來進行測算,如果初步按2萬來算,成都市受益的個體工商戶大概會有7萬戶左右。如果按2萬測算,以前每個月大概要繳600塊,現在在2萬以下就可以節約這部分稅收成本。

  國家財政部、國稅總局日前發佈文件,從11月1日起上調增值稅起徵點,銷售貨物的,增值稅起徵點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四川省增值稅起徵點具體標準由省財政廳在規定幅度內,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確定。(記者陳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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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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