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國網11月14日訊 據微博爆料,當日一個400多萬資金的賬戶,在耗資近30萬元買進5000股冠昊生物後,竟然接到深交所電話通知,禁止繼續買進該股票。
對此中國網財經中心記者連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聯絡了市場監察部、創業板公司管理部及辦公室後,唯有投資者熱線給予了回應,並表示此事應找所在交易券商。
而券商對證券交易個人賬戶是不具有禁止買賣的權利的。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當出現證券交易中的出現下列事項,將予以重點監控:
(一)涉嫌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證券買賣的時間、數量、方式等受到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及本所業務規則等相關規定限制的行為;
(三)可能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的異常交易行為;
(四)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明顯異常的情形;
(五)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事項。
而本事件中深交所對該用戶進行了電話通知,即6.8(一)“口頭或書面警示”。根據冠昊生物1530萬股的A股流通股數來看,5000股的交易應該不符合(二)(三)(四)三點,唯有(一)中的涉嫌內幕交易和(五)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事項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