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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人壽銷售誤導屢罰屢犯 客戶存款變分紅險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11日 10:5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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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種理財産品能為您提供高過銀行存款利息的收入,同時附送您一份保險,您是選擇存款還是選擇它?上海的陸先生選擇了後者,卻發現理財不成,存款變成了新華人壽的分紅險。

  對於銀保渠道的銷售誤導,儘管監管部門三令五申,但“屢罰屢犯,屢犯屢罰”仍然是保險行業的普遍現象。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在簽約購買産品之前,一定要詳細閱讀産品條款。良好的契約精神,是以不變應萬變的最有效措施。

  存款變身保險 四萬本金損失三成

  2010年1月31日,上海的陸先生來到建設銀行一家營業廳存款,沒想到自己儲蓄未成,卻碰到了這“存款變保單”的麻煩事。

  陸先生告訴《經濟參考報(微博)》記者,當時營業廳裏一位自稱小炎的工作人員聽説自己是來存錢的,馬上熱情的向他推薦了一款“理財産品”“她説有一款保險公司和銀行合作開發的理財産品非常合適,只要我每年定存2萬元,存滿5年後即可出本,不僅利息比存定期高得多,而且還送保險。”陸先生説,“我以為她是銀行的工作人員,聽她講解産品沒有風險,是保本的,出於對銀行的信任,我當場就同意購買這款産品並在銀行窗口存入了2萬元錢。”

  彼時,拿到一份“保險單”的陸先生並未起疑,並在2011年3月按照承諾又往賬戶中匯了2萬元。然而,隨著“存款變保單”的投訴層出不窮,案例屢見於報端,陸先生開始懷疑自己是否也成了銷售誤導的受害者。“我翻出‘保險單’仔細一看,才弄明白自己買的是新華人壽名為‘紅雙喜金錢櫃年金保險(分紅型)’的保險,根本不是什麼理財産品!”。擔心變成了事實,陸先生趕忙登陸新華保險網站和各大保險論壇查找這款保險的信息,這才發現保險條款與小炎介紹的完全不一致。

  “我買的這款新華人壽這份保險雖然年繳期限是5年,但的保險期限20年,也就是説2030年前任何時間我想把錢取出來都屬於退保,只能取回現金價值。”經過核對,陸先生發現如果現在選擇退保,4萬元的本金只能拿回29360元。

  事後,陸先生先後幾次聯絡了新華人壽協商解決,但均無果而終。“新華人壽的工作人員告訴我,當時展業的業務員小炎已經離職,如果我執意退保,也只能按規定退給我大概七成的保費。”陸先生説,這樣的損失讓他難以接受,已經決定向當地保監局投訴。

  一年投訴20余起 誤導模式大同小異

  銀保渠道發展的蜜月期之後,銷售誤導投訴似乎已經成為了保險公司必須面對的陣痛。記者從口碑理財網了解到,今年以來,網站關於新華人壽遭遇的投訴共計26起,其中僅僅是針對“紅雙喜”系列産品的投訴就達到22起,大多直指營銷人員一味強調紅雙喜産品的高收益和提供的保障,但極少提及此系列産品的限制性條件。

  “當初買的時候以為是‘理財産品’,小炎拿了一堆文件讓我簽,我沒來得及看,也看不懂。簽字後他們就把文件收回了,現在我手裏只有一張保險單。”陸先生説。

  而根據保監會《關於規範人身保險經營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在正式簽發保單前,必須向投保人出示退保説明和保單前三年度退保金額,並逐一説明。保險公司必須在投保書中加印“投保人、被保險人聲明”,聲明投保人、被保險人在決定投保之前已經認真閱讀並理解了包括簽名要求、前三年度退保金額、猶豫期和保險條款的各項內容。

  此外,上述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出具保單時應將該保單對應的現金價值表附在保單之上。而陸先生出示的保險單現金價值印刷在背面。“一般人的思路是蓋單應該是合同的尾部了,除非特別指明有附件、附錄,一般人很少認為背面還有正文內容。”陸先生説。

  購買保險一年多尚不知保險條款,電話回訪是否有效?陸先生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自己對電話回訪早已沒有印象了:“如果電話回訪到位,我也不會交了兩年前之後才發現問題了。”而《人身保險業務基本服務規定》中早已明確,保險公司對保險新單業務進行回訪時,應確認投保人是否已經閱讀並理解産品説明書和投保提示的內容,是否知悉保險責任、責任免除和保險期間以及退保可能受到的損失。

  對於陸先生錯將小炎當做銀行工作人員,進而錯將保險當理財産品的問題,監管層已經對此作出了規範。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中規定,商業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時,應向客戶説明保險産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並如實提示保險産品的特點和風險。不得將保險産品與儲蓄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産品等産品混淆銷售,不得將保險産品收益與上述産品簡單類比,不得誇大保險産品收益。

  銷售誤導頑疾難愈 購買還需詳讀條款

  近年來,我國保險業經歷了一波迅速的行業發展,但與此同時,銷售違規行為卻屢禁不止,保監會一季度信訪投訴處理情況顯示,銷售違規行為是人身險公司的投訴重災區,佔人身險公司違規事項總量的將近七成,而其中銷售誤導的投訴最為普遍。

  口碑理財網特約保險分析師李彥鵬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銀保領域一直是銷售誤導的多發地帶“銀行保險方面的投訴,客戶反映最多的‘存款變保險’問題,每一樁都劍指銷售誤導。”

  針對這種現狀,今年以來保監會已經加大整治力度,平均每月開出罰單過百,國壽,平安,新華,泰康等公司悉數在列。寧夏,廣東,安徽等地保監局也紛紛開展了針對銷售誤導的整頓。然而,儘管監管部門三令五申“屢罰屢犯,屢犯屢罰”仍然是保險行業的普遍現象。

  銀保渠道的銷售誤導也導致了退保率的明顯上升。事實上,據保監會統計顯示,今年前9個月,壽險業退保率為3.14%,同比上升了0.96%。分析人士指出,目前,在銀保渠道銷售的産品主要以分紅險等投資理財型保險為主,通常以高利率吸引客戶購買,一旦發現實際利率達不到預期,就可能面臨退保風險。

  對此,李彥鵬提醒投資者,盲目退保成本很高,因此,不論是在銀行,還是在保險公司,簽約購買産品之前,一定要詳細閱讀産品條款。良好的契約精神,是以不變應萬變的最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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