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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有關媒體報道國家發改委正在調查中國聯通涉嫌壟斷一事,中國聯通在11月9日晚間發佈公告稱,依據工信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A1.A2-20090003)及有關授權,依法開展互聯網接入業務。
中國聯通正在應國家發改委會要求提供2010年度向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出租帶寬業務的價格、數量及營業額等相關信息。
以下為公告內容: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澄 清 公 告
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11 年 11 月 9 日有關新聞媒體報道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正在調查本公司寬帶業務一事,現就有關事宜澄清如下:
本公司的間接控股子公司 中國聯合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通運營公司”)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A1.A2-20090003)及有關授權,依法開展互聯網接入業務。聯通運營公司正在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要求提供2010度向互聯網服務提供商出租帶寬業務的價格、數量及營業額等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