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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報訊(記者 齊琳)繼去年“新非公36條”明確將向民資逐步開放礦業市場後,國土部副部長汪民在昨日舉行的中國國際礦業大會上表示,隨著礦業市場投資增速的加快,將繼續向民間資本全面開放礦業權市場。但業內人士分析,在礦業權整合的大背景下,除了礦業市場本身過高的投資門檻之外,政府主導礦業整合所帶來的政策風險、對新投資領域法律的認知“盲區”和地質資料的真實性等將會是民資進入礦業市場將要面臨的考驗。
在礦業投資增速不斷加大的同時,我國的地勘單位卻面臨手握豐富資源,苦於資金匱乏,無法形成競爭力的尷尬局面。而在近幾年“探礦熱”的持續升溫讓民資有了進入的衝動,國內樓市調控、股市低迷、實體經濟發展不暢等因素也讓過於充沛的資金違規流向礦業領域,並導致了不少探礦權違法私下轉讓的情況,探礦權交易市場較為混亂。
對此,汪民表示,國土部將進一步落實向民資的放開政策,其中已經審議通過了《關於建立健全礦業權有形市場進一步規範礦業權出讓轉讓的意見》等文件,並加快推進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事權;同時深化推進探礦權、採礦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國省、市兩級礦業權有形市場體系。
事實上,早在去年5月,國務院正式發佈《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非公36條”,其中明確提出將逐步放開包括礦業、能源等壟斷領域。
國土部信息中心研究員劉樹臣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除了投資成本較高以外,民資在國內進入礦業主要存在政策、法律以及地質資料真實性三方面的風險:所謂政策風險主要是指政府主導的礦産資源整合,儘管資源整合的本質其實是為了從産業發展及安全角度規範市場,但在此前部分地方的整合過程中也出現了對既有民間投資並不穩妥的補償。其次,由於礦業投資涉及14類的證件審查,並不熟悉行業的民資剛剛介入時,存在法律盲區,容易受騙。至於地質資料,便是礦産所在的區域是否屬於自然保護區、基礎設施待建區等。“一旦處於自然保護區,或者即將成為保護區,那投資者有可能會被隨時終止開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