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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存款買了保險,被信誠人壽忽悠了。”市民張女士近日致電黨報熱線反映,兩年前她到中信銀行(601998)存款,因相信相關業務人員的介紹,用存款買了信誠人壽保險公司(以下“信誠人壽”)的保險産品。現在急需用錢,退保時,信誠人壽卻稱因為這款保險産品是股票投資型,現在股市低迷,無法退還所有本金。
信誠人壽保險公司在銅元大廈的一處辦公地點
張女士表示,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是因為信誠人壽的誤導所致。
市民反映
12000元兩年後變成6000多元
張女士介紹,2009年時自己到中信銀行辦理儲蓄業務,銀行營業廳內一業務人員向自己推薦了一款信誠人壽保險公司的保險,並稱此類保險的利息比銀行利息高很多,還可以隨時支取。被對方説得心動,張女士便購買了該款保險産品,每年要繳納6000元保險費,繳費期限是10年。
上個月,張女士的愛人生病住院,家裏急需用錢,想到“可以隨時支取”的保險,張女士打算將兩年前在信誠人壽所投的12000元保險費取出為丈夫治病。沒想到,取錢時張女士卻被告知,她當初購買的保險是股票型投資保險,現在股市不景氣,無法退還所有本金,只能根據股票市值提取6000多元的現金。
張女士對此很不能接受。當時銷售人員明明説利息比銀行高,現在怎麼成了錢越存越少了?自己明明是想存錢,怎麼成了買股票呢?張女士表示,自己雖然不懂股票,可是近年來股市一直低迷還是知道的。“再説買股票的話,2009年也不個時候啊。”
信誠人壽
願意與張女士協商解決此事
根據信誠人壽的説法,張女士購買的的確是該公司推出的一款股票型投資保險,但與張女士簽訂的合同上不僅寫明了投資者投資後能夠得到的收益,同時也詳細闡述了投資者可能遇到的投資風險,並且在合同簽訂即將生效時,該公司曾對張女士做過電話回訪,當時説明了日後可能遇到的投資風險,張女士並無異議。信誠人壽表示,他們在法律上是沒有任何責任的,但是該公司相關負責人考慮到張女士家庭比較困難的特殊情況,願意與張女士協商解決此事。
業內人士介紹,對保險公司在銀行推銷保險業務,中國保監會有明確要求,保險代理人不得將保險産品作為儲蓄産品介紹,不得套用“本金”、“存入”等概念,不得將保險産品的利益與銀行存款收益、國債收益等進行片面類比。該人士建議,市民碰到張女士類似情況,首先要注意識別在銀行為自己介紹業務的工作人員是銀行工作人員還是保險銷售人員,目前保險公司都要求其員工掛牌上崗,識別起來比較容易。另外,市民應該仔細閱讀投保提示,一般保險公司在與投資者簽訂投資合同時,都會給投資者一份投保提示,該提示會寫明投資者可能獲得的收益和可能遇到的投資風險,市民合同簽訂後還會有一個10天的“猶豫期”,在這個期限內投資者可以隨時停止投資活動,保險公司方面則必須退還投資者所有的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