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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工商條例今實施 全方位降低個體戶門檻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01日 15: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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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能力者可兼職個體戶

  今天,足足“暫行”了24年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暫行條例》),被新出爐的《個體工商戶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所替代。兩相比較,有何變化?10月31日,廣東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在解讀新《條例》時表示,“個體戶將迎來大鬆綁的全新發展時期”。

  全方位降低個體戶門檻

  據介紹,截至2011年9月末,廣東省實有個體工商戶(含港澳個體工商戶)達347.41萬戶,從業人員695.78萬人,資金數額734.12億元,戶數穩居全國第一,佔全國總數的近十分之一。“新《條例》勢必有利於廣東省個體戶的進一步壯大。”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新《條例》降低了個體工商戶的準入門檻,對個體工商戶的身份、經營範圍、人數等方面的限制都給予放寬”。

  首先,取消了個人工商戶身份限制。《暫行條例》規定,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的人員範圍必須是“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而新《條例》則擴大為“有經營能力的公民”。這意味著,許多在原有工作之外的有經營能力的人,只要其所在工作單位沒有禁止,都可以兼職成為個體工商戶。

  其次,實行“平等準入、公平待遇”原則。《暫行條例》規定,“個體工商戶只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經營工業、手工業、建築業、交通運輸業、商業、飲食業、服務業、修理業及其他行業”。而新《條例》則取消了這些限制,明確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準入、公平待遇的原則,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的,登記機關應依法予以登記,即“不禁止則容許”,大大拓寬了個體工商戶的經營領域。

  再次,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人數取消限制。從前個體工商戶只允許有一到兩個幫手,有技術的可以帶三五個學徒,人數不得超過8人。新《條例》取消了對個體工商戶從業人員的人數限制,個體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請多少個幫手都可以。

  升級後可沿用“老字號”

  據了解,新《條例》允許個體工商戶轉變為企業。為配合這一制度安排,同日實施的《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為其提供繼續使用原名稱字號、保持工商登記檔案延續性等市場主體組織形式轉變方面的便利,以及相關政策、法規和信息諮詢服務。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不少個體戶升級為“公司”,但又想沿用“老字號”,新《條例》無疑是他們的福音。

  據介紹,實際上廣東省早在2008年就開始為個體工商戶轉型為企業提供登記服務。2008年7月,廣東省工商局出臺了《關於個體工商戶升級為企業的登記註冊指導意見》,支持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擴大生産經營,轉型升級為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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