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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蔣彥鑫)從今天開始,我國將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徵點。昨日,財政部發佈第65號令,決定修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從具體內容看,銷售貨物、銷售應稅勞務和按次納稅三類增值稅起徵點的幅度都提高了。其中:銷售貨物的增值稅的起徵點幅度調整為月銷售額5000-2萬元。在營業稅方面,按期納稅的,起徵點的幅度提高為月營業額5000-2萬元。
財政部表示,本次調整的目的是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支持小型和微型企業發展的要求,為企業減負。
■ 專家説法
個體工商戶受益最大
社科院財貿所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表示,將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徵點調整到5000-20000元,主要是為了減輕小型和微型企業的負擔。
張斌認為,從起徵點的調整範圍來看,此次調整的幅度還是比較大的。但調整跟大企業沒有關係,此舉主要是為支持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受益最大。
張斌指出,起徵點的調整是減稅措施,調整之後國家的稅收必然會降低些,但此次調整方式對總體稅收的影響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