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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寧波10月31日電(記者 鄭黎)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政府獲悉,寧波近日出臺《關於金融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
《意見》提出,各銀行業機構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資金傾斜,確保這些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加大對銀行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獎勵的力度,市財政在原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獎勵專項資金基礎上,每年增加2000萬元,並作為常態化政策長期執行;鼓勵條件允許的縣(市)區由財政出資,同時引入商會及民間資金,建立專門服務中小企業的應急週轉資金。
《意見》還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切實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充分考慮當前企業生産經營狀況和可承受能力,在非常時期要主動讓利企業,近期對小微企業貸款的利率原則上不上浮或少上浮。堅決做到“兩不、兩禁、兩防”,即銀行要與企業風險共擔,對資金週轉一時困難的企業,不抽貸、壓貸,不變相提高利率;同時要堅決禁止存貸挂鉤,禁止搭售理財産品;防止因銀行抽貸、壓貸造成企業資金鏈非正常斷裂,防止企業挪用貸款用於非實體經濟及民間高利放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