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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回應"取消限購"提問 信息系統建立後將取消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31日 09:3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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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金色大廳,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召開了聯組會議,就國務院關於城鎮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專題詢問。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負責人到會應詢。會上,從政策設計到建設進度,從資金保障到分配管理,關於保障房的種種疑問被一一擺到桌面,有關部門負責人則坦誠回應。

  公租就是租不能賣

  吳曉靈委員擔心保障房的尋租問題。

  吳曉靈:“近來,又有些地方,又允許幾年後公租房出售給承租人,又會有尋租空間。政府將採取什麼措施消除公租房市場中的尋租空間呢?”

  城鄉和住房建設部部長姜偉新的回答很明確。

  姜偉新:“公租就是租,不能賣,但是現在有些地方由於資金週轉的問題,把一部分租的房子也賣了,這是不符合國務院有關規定的,我們會在工作當中糾正這種做法。”

  允許企業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性住房

  胡振鵬委員提問:單位集資建房是否可行?

  胡振鵬:我的問題是,有一些單位有點地有點錢,我們的政策允不允許這些單位或者機構利用自己的土地,為無住房的人解決一些住房,自行建設、自行分配。”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回答説,允許企業用自用土地建保障性住房,但不同於以往的集資建房。

  齊驥:第一,允許企業利用自用土地建公共租賃住房是為了解決職工的無房住的問題,不是解決改善問題。這裡不存在著允許企業利用自用土地來建房,去解決某個級別的人住房還沒有達標的問題,這個不在政策允許之內。

  第二,企業建房要納入城市保障性住房年度計劃當中去,不是説你想建多少就建多少。

  第三,企業建的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首先是符合這個城市的住房保障對象的標準,不是由於他是這個企業職工,他已經有了房子也可以再享受,這是不行的。”

  限購是不得已的辦法

  吳曉靈委員認為:完全依靠政府或完全依靠市場來解決住有所居的問題都是不現實的,長期採取限購政策與市場配置資源的原則相悖,應該更多地運用稅收手段調節。

  住房和建設部部長姜偉新説,限購是不得已的辦法。

  姜偉新:“限購的問題是我們不得已而採取的辦法。您説要更多地採取稅收的辦法,也是對的。但是現在確實有一個信息不是特別清楚的問題,我們正在努力建設城鎮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如果這個信息系統將來建立起來了,就不必再採取限購這種行政色彩濃厚的辦法。

  公租房貸款期限拉長

  林強委員提問:如何採取有力的措施,來實現保障性住房建設工作和建設資金的良性循環,以及可持續發展?

  人民銀行行長助理郭慶平回答説:我們現在主要從兩個方面入手:第一,合格的政府融資平臺應該繼續運用,能夠多渠道籌集資金,也能夠保證銀行貸款及時收回本金。第二,對於公租房,我們在政策設計方面把貸款期限拉長,期限長了,每年還款的份額就少了,政府和方方面面通過資金的運籌,還是能保障資金的安全。

  供地規模沒有問題

  林強委員提問:如何保證足夠的土地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贠小蘇表示,供地規模沒有問題。

  贠小蘇:“今後四年,按照現在確定的還有2600萬套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任務,大帳需要150萬畝土地左右。保障房除了要用40%-50%的存量土地以外,剩下的新增建設用地也就是70、80萬畝,而全國每年供應的新增建設用地700多萬畝,約佔十分之一,應該説從供地規模上講,從計劃安排上講,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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