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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彬:蘋果應正面回應翻新機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8日 09: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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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報評論員 沈彬

  蘋果iPhone 4手機的“翻新門”正在發酵,但蘋果公司至今未正面回應。

  早報在前天和昨天對此做了連續報道,多位顧客稱買到翻新手機,其中有的還是從蘋果零售店裏買到的。10月18日,上海市民王小姐到蘋果陸家嘴零售店,買了一隻iPhone 4。次日因手機無法使用,王小姐撥打了蘋果的熱線,工作人員告訴她:該手機在3個月前被激活,已過90天的免費服務期。10月20日,她要求蘋果店方換貨,但工作人員立即拒絕;情急之下,王小姐將自己的遭遇告訴其他顧客,店方這才同意換貨。換機後,店方重開了一張10月20日的發票,並收掉了18日的發票。

  這到底是不是“翻新機”呢?蘋果沒有給出回應。相反,店方卻稱:從18日到20日的三天,該店沒有任何iPhone 4的銷售記錄。王小姐向記者提供了兩台手機的15位手機編號,和一封蘋果回復她的電子郵件(其中包含受理她投訴的案例編號),記者據此向技術服務台工作人員查詢,結果是:18日購買的問題手機顯示為10月20日銷售,而20日的新機則無法查詢銷售日期。更離奇的是,10月買的手機,本應有一年保修期,但在蘋果官網查詢,手機保修的截止期竟然是2012年4月。iPhone被提前激活了!

  王小姐的遭遇不是個案,記者在蘋果零售店裏遇到一個來換iPhone 4的男子,他自稱自己的手機是在今年的5月15日購買的,但卻是在2010年9月激活的。此外,著名打假人士王海目前代理的蘋果“翻新機”案,與王小姐的遭遇也驚人相似。王海公示了劉女士于7月9日在北京某蘋果店購買iPhone 4的發票,發票上印有手機序列號。早報評論員在蘋果官方網站上,查詢了這個號碼,正如王海所稱:“保修截止日期竟然是2012年1月28日!”這只手機也被提前激活了。

  什麼是激活呢?iPhone首次使用前,必須通過iTunes到運營商網站激活。而激活時間就是iPhone首次使用的時間。所謂“翻新機”不僅包括物理上的舊機翻新,蘋果銷售店工作人員向記者信誓旦旦地表示:哪怕“激活日期”比實際銷售日期提前一天,就説明那是“翻新機”。

  上海王小姐的遭遇,北京王海代理的案件,問題都不在“水貨”上——手機均買自正規蘋果零售店,這代表著“果粉”對蘋果品牌的信任。但迄今為止,蘋果官方一直未對各地出現的“提前激活”手機給出説法;相反,一直回避媒體的正當監督。這不是一家標榜“用戶體驗至上”的公司,對顧客應有的態度,也不是喬布斯先生一生追求的完美主義。

  有業內人士猜測:不排除這樣一種可能,由於iPhone 4熱銷,在運輸過程中,正品iPhone 4的序列號,被人盜用做山寨機;而山寨機卻提前于正品被激活了。但正如蘋果店方所稱,“提前激活”就是翻新機;而且如果問題出在蘋果自己的渠道管理上,一樣不應由消費者埋單。

  如果是渠道出了問題,那麼蘋果公司就去解決它;如果只是激活數據的誤差,也應做出積極補救;如果——也是“果粉”最不願看到的——是蘋果故意以翻新機冒充正品銷售,那麼就涉嫌商業欺詐,侵犯中國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也觸犯了中國法律,應得到工商管理部門的嚴懲,同時像王小姐這樣的受害者,不僅可以換機,還應“退一賠一”得到賠償。

  在這麼多“翻新機”的不利證據面前,我們希望蘋果公司能正視問題,給那些為你癡狂的“果粉”一個交待。如果蘋果公司繼續沉默,那麼中國的工商管理部門、消保組織也應及時介入,蘋果公司不能靠“高端”,就規避中國法律的監督。

  蘋果,你是個好孩子,不要跟壞孩子學!Behave Yourse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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