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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油大亞灣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標一倍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20日 07: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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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環保人士呼籲讓更多公眾參與環評

  徐沛宇

  中海油大亞灣異味事件終於得到了官方的證實。

  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披露,中海油能源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惠州石化分公司(下稱“惠州石化”)在大亞灣石化區的40萬噸/年煅後焦工程二氧化硫排放量嚴重超標,噪音方面也略有超標。還有接近10%的當地居民對石化區的環境問題不滿。

  二氧化硫排放量超標一倍

  中海油惠州石化40萬噸/年煅後焦工程位於惠州市大亞灣石化區。該項目利用中海油1200萬噸煉油項目副産品石油焦進行延伸加工,年産40萬噸煅後焦,同時産生100噸/小時蒸汽用於餘熱發電,75噸/小時蒸汽外供中海油南海石化煉油項目。

  根據原廣東省環境保護局以粵環函〔2006〕1327號和粵環審[2007]227號批復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該項目的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COD的排放總量將控制在0.768噸/年,“二氧化硫”SO2則控制在113.11噸/年。

  但是,廣東省環境保護廳環境監察局在對該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時發現,以年生産330天,24小時/天計算,該項目實際排放的二氧化硫總量為232.6噸/年,超過此前該項目環評批復要求的(113.11噸/年)一倍多。

  此外,廣東省環境保護廳環境監察局還在公示中指出,該項目排放的廢氣主要來自煅燒系統回轉窯和通風系統;此外,廠房通風、物料破碎、成品運輸的過程中也會有廢氣逸散到大氣中。該項目個別廠界噪聲監測點夜間測值超過《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但暫不會産生擾民影響。

  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環境資源能源專業委員會委員夏軍律師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污染物總量排放超標的情況下,環保部門應該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整改後仍然超標,則應對其施以處罰,甚至要求其停止生産。

  讓更多公眾參與環評

  本月初,大亞灣石化區因異味引起了當地部分居民恐慌,甚至連夜逃離。隨後,大亞灣環保局表示,異味來源於處於停産檢修狀態的中海油惠州煉廠,初步判斷異味是在蒸汽吹掃過程中,重油揮發到空氣中産生的。但是當時中海油方面稱,該氣體對人體沒有危害。

  但是,北京大學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教授邵敏認為,如果有惡臭存在,證明其中含有的元素對身體應該是不利的,可能是一些含硫、含氮、含氧的物質,它們對人體有害,並且還會反應生成一些污染物,比如臭氧和顆粒物。

  此次廣東環保廳的上述公示在一定程度上證實了大亞灣石化區存在排放物超標的現象。自然之友公眾參與議題負責人常成對記者表示,污染企業往往會滯後發佈相關信息,使得該企業逐漸失去公信力。

  廣東省環保廳對惠州大亞灣石化區當地公眾進行的調查顯示,89.8%的居民對該公司環境保護工作表示滿意或基本滿意,10.2%不滿意的居民主要是對整個石化區的環境問題産生不滿。

  對此,常成表示,廣東環保廳應該更詳細地公佈調查對象的範圍,以及選擇此調查對象的理由,否則上述數據不具有説服力,而且還容易使不認同該項目的公眾對其産生逆反心理。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門應該讓公眾更多地參與相關項目的環境評估工作。

  據了解,中海油惠州分公司正在運作二期工程。惠州市委書記黃業斌今年9月在大亞灣曾表示,要加快中海油惠州煉油二期項目報批工作,大力發展石化中下游産業,加快推進項目建設進度。黃業斌也坦陳,大亞灣區面臨著安全生産壓力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