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每經記者 李卓 發自北京
一份擬對 “租賃載客汽車”執行15年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徵求意見稿)》,在汽車租賃行業引起軒然大波。
“如果租賃車執行15年報廢標準,對汽車租賃行業的震懾威力可能不亞於金融危機。”昨日,一位汽車租賃資深業內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如是指出。
中國道路運輸協會高級工程師、北京市運輸管理局專家委員會委員張一兵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從汽車租賃經營過程看,利潤的大部分最終都是通過實現租賃車輛的殘值獲得。而“租賃車輛報廢年限標準”正是決定舊車價格的主要因素,“報廢令”由此或將成為繼汽車“限購令”之後,對汽車租賃行業的又一利空消息。
“15年的限制會使得租賃企業賣車時候的價格比其他一般價格低10%以上。”昨日,目前國內車隊規模最大的神州租車(中國)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姚軍紅接受《每日經濟新聞》採訪時感嘆。
姚軍紅告訴記者,租賃企業的成本主要在於購車時候的投入,和賣出去以後,中間承受的折舊成本,一個車如果按3年期二次更新,折舊賣出去的價格應該是指導價一半左右的錢,而如果受到15年報廢年限限制,只能賣到4折或者更低。而企業由此增加的成本,也將使得租金變貴,引起汽車租賃市場的價格波動。
張一兵同時認為,汽車租賃的經營模式通常是購進新車,租賃時間不超過3年即更新進入二手車市場,與出租汽車一直營運到報廢完全不同。這一模式是汽車租賃必須保持車輛的新度以便滿足客戶需求所決定的,也使汽車租賃成為汽車銷售的一個重要渠道。因此,“報廢令”的實施還將嚴重堵塞汽車租賃汽車銷售的渠道。
“作為企業,我們已經將意見通過相關協會反饋相關部委。”姚軍紅昨日告訴記者,張一兵同時表示,中國道路運輸協會也正在準備相關材料,上報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