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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理財資産一灘渾水 理財經理一頭霧水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8日 10: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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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記者 劉志飛

  “説實話,我也不知道您的資金具體投資什麼資産,反正都是進入我們的‘資産池’,您放心,我們以前發的這類産品還沒有沒能達到預期收益的。”記者昨日在一家股份制銀行網點諮詢理財産品時,一位理財經理如是對記者表示。記者了解,儘管銀監會接連出臺理財産品設計、以及銷售環節的管理辦法,但是面對一潭渾水的理財“資産池”,市民購買理財産品還是一頭霧水。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近日,銀監會接連出手規範銀行理財市場,一手抓産品銷售,一手抓産品開發。除了日前正式出臺《商業銀行理財産品銷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消息指出,銀監會日前又向銀行內部下發了一紙緊急通知,要求各家銀行10月底之前完成整改,屆時不符合規定的理財産品“一概叫停”。

  記者昨日以理財客戶身份走訪了滬上多家商業銀行網點,多家銀行網點的理財經理在接受記者諮詢時,都是先問記者是不是第一次購買理財産品,在得到記者肯定答覆之後,並未先對記者進行風險評估,而是先推薦目前在售的理財産品。 根據銀監會日前出臺的《辦法》,理財産品的風險分級與銷售直接挂鉤。首先,風險評級為一級和二級的理財産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5萬元;風險評級為三級和四級的理財産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10萬元;風險評級為五級的理財産品,單一客戶銷售起點金額不得低於20萬元。其次,正式下發的《辦法》明顯比當初的徵求意見稿更嚴厲,徵求意見稿要求,“客戶只能購買與自己風險匹配的理財産品”,而《辦法》改為“商業銀行不得向客戶銷售與其風險不匹配的理財産品”。某業內人士表示,以前還有風險承受能力較低的客戶主動要求購買風險偏高的産品,現在即便這類客戶想買,銀行也不能賣了。 不過,記者在某家銀行網點諮詢時,表示有意購買該銀行發行的風險級別在4級的理財産品,在做風險測評時,理財師提示,“如果你想購買這款4級的理財産品,那麼你在填寫風險測評表的時候就得多填些高風險市場的投資經歷,達到風險承受能力在4級的客戶。”

  “資産池”一灘渾水

  儘管《辦法》要到明年1月1日才正式實施,但銀監會要求各家銀行10月底之前對違規的理財産品完成整改,屆時不符合規定的理財産品“一概叫停”。所謂合規,主要是商業銀行為規避“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表外資産轉入表內”的要求,多采用“資金池”的方式運作理財資金。此類産品即使“投99%的信託貸款,1%的其他類,也算是組合産品,不是純粹的銀信合作業務,不被統計進表內。為應對商業銀行這一策略,銀監會7月份在內部會議上決定叫停融資類資産進銀行理財“資産池”的做法,融資類資産包括委託貸款、信託貸款等,這幾乎將理財産品資産配置中高收益資産“一網打盡”。 記者昨日在某股份制銀行網點暗訪時,向理財經理諮詢理財資金的投向,該理財經理對記者説出本文開頭的一句話。該理財經理表示,根據目前的債券市場的收益率水平。“資産池”裏如果沒有高收益的信貸資産,怎麼可能實現這麼高的預期收益率? 記者走訪的多家銀行理財經理均對“資産池”諱莫如深,記者看到的幾款産品説明書上,對“資産池”的描述也很簡單,只是包含各類債券、票據、回購、同業存款、收益權、以及前期已成立的信託融資項目等,但具體品種的投資比例以及是不是“資産池”裏每個品種都會投資,都是一筆糊塗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