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公司稱2007年的募投項目已在今年年初變更,不存在同一項目“二次圈錢”和“超募”的情形
10月13日,風帆股份(600482.SZ)發佈澄清公告,否認公司在2011 年非公開發行方案中的“年産500 萬隻蓄電池”項目存在“二次圈錢”、“超募”“涉嫌虛假陳述”、“違規使用募集資金”等問題。
據了解,風帆股份2007 年再融資項目“年産500 萬隻全密封免維護鉛酸蓄電池項目”(以下簡稱“500 萬隻電池項目”)前後共變更過三次募集資金項目投向。
最初,該再融資項目為“年産300 萬隻全密封免維護鉛酸蓄電池項目”,但由於2009 年以來汽車蓄電池的市場需求旺盛,造成公司全免電池産能出現缺口,因此,風帆股份將“年産300 萬隻全密封免維護鉛酸蓄電池項目”擴大産能,變更為“500 萬隻電池項目”。而在這之前,公司曾對募投地址進行了變更。
不過此後,風帆股份稱,由於“500 萬隻電池項目”的土地審批進度緩慢,為了更好的提高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儘快緩解免維護電池産能短缺的局面。2011 年2 月28 日、 2011 年3 月17 日,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議案》,將原“年産300 萬隻全密封免維護鉛酸蓄電池項目”(後變更為“500 萬隻電池項目”)中用於項目建設的募集資金25,807 萬元變更為:“清苑分公司蓄電池産品産業技術升級建設項目”,投資金額為16,076 萬元,剩餘募集資金9,731萬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對此,公司表示,雖然“500 萬隻電池項目”曾計劃使用2007年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投資建設,但由於受土地證辦理緩慢等客觀原因影響,項目僅開展環評等前期工作,所用募集資金金額較少,2011年3月17日經公司2011年第二 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募投項目變更後,“500 萬隻電池項目”已非募投項目,項目所用募集資金已用自有資金替換並歸還至募集資金專戶。因此公司認為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用於“500 萬隻電池項目”建設沒有違反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也不存在同一項目“二次圈錢”和“超募”的情形。
不過,公司也承認,在因土地證辦理進展緩慢等原因造成“500 萬隻電池項目”土建施工未如期實施的信息披露上,公司未及時披露項目實際進度及影響進度的原因。同時,由於公司在項目管理、財務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銜接配合存在一定問題,造成公司信息披露有誤,“500 萬隻電池項目”在定期報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公司曾將部分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並用於主營業務相關的生産經營,在定期報告中將該部分資金誤按“500 萬隻電池項目”投入的資金披露。
風帆股份表示,由於對募集資金項目建設進度未及時公告以及信息披露有誤給廣大投資者造成的不便,公司董事會深表歉意,請廣大投資者諒解。同時公司將對工作中的不足之處加以改進,切實提高信息披露工作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