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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日報》新華社報道 國際知名奢侈品牌GUCCI深圳旗艦店涉嫌“加班黑幕”及“虐待員工”,不少員工指責GUCCI管理做法違反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引發社會各界的關注。GUCCI方面11日晚間發表聲明稱:已撤換有關管理人員及店舖主管。深圳勞動部門介入調查後發現,GUCCI的深圳品牌店建立了一套複雜的勞動用工制度,且並未以GUCCI的名義在深圳設立分支機構,即使費時費力地查明其用工違法,處罰執行難度也很大。
>>GUCCI撤換深圳旗艦店主管
11日晚間,GUCCI公司發表聲明,稱“注意到少數幾位前員工投訴的媒體報道”,企業已經“撤換有關的管理人員及店舖主管”,並準備“加強對店面管理團隊的培訓,重申公司的人事管理原則及持續改善所有店舖的員工福利與工作環境”。
GUCCI公司黃姓傳訊總監12日淩晨接受採訪時進一步聲稱,深圳的勞動爭議“只是一件特殊事件,全國其他店舖並無類似問題”。
勞動爭議案件中的離職員工對此並不認同。一名女員工説,自己早從今年1月起就開始向GUCCI要求補發被拖欠的加班費,但對方一直沒有給予賠償,“聲明更像是危機公關,通過處理一兩個管理人員來轉移輿論壓力。”
>>勞動部門店舖註冊未以GUCCI名義
“這是一起前所未有的案件。”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中隊隊長王麗君表示,如果所有的勞資糾紛案件都和“GUCCI案”一樣,“我們的辦案人員增加10倍都不夠。”
10日,深圳勞動部門前往位於萬象城附近的深圳GUCCI旗艦店進行調查。據王麗君透露,他們在對GUCCI深圳店一名邱姓副主管進行詢問時,該主管稱他們並沒有以GUCCI的名義在深圳設立分支機構,深圳GUCCI旗艦店實際工商註冊名稱為華潤(深圳)有限公司第十三分公司。深圳桂園工商所證實,該主管所述情況屬實。
異地勞務派遣難處罰
調查表明,GUCCI的深圳品牌店建立了一套複雜的勞動用工制度。羅湖區人力資源局法制科科長馬鐸説,深圳的GUCCI店舖員工雖然歸屬GUCCI管理,但與這些GUCCI員工簽訂工作合同的,是深圳市南山區一家名為南油外服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的企業。馬鐸説:“這些員工簽署的都是勞務派遣合同。員工在簽約後,首先被‘派遣’到GUCCI上海總部,然後再‘派遣’回深圳進行工作。因此,當我們需要就發生在深圳的勞資糾紛進行調查取證時,所有的調查就變成了異地調查。這樣不僅費時費力,而且調查取證會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難。即使最終認定GUCCI在用工方面存在違法行為而進行懲處,也將形成異地處罰,執行難度也會加大。”
有關人士認為,GUCCI的做法,有濫用勞務派遣的嫌疑。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上實施。但不少離職員工表示,深圳GUCCI店舖大部分員工簽訂的合同期限至少兩年,“我們的崗位無論怎麼看,都很難用臨時性、輔助性來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