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這是集體從GUCCI辭職的員工致公司高管的一封公開信。新華社發
自稱曾在深圳GUCCI(古馳)旗艦店工作過的員工近日在網絡上發表了一封《集體辭職的古馳員工致古馳最高管理層的一封公開信》,控訴古馳公司100多項行為規定中限制員工:喝水要申請,上廁所要報告,孕婦一站就是十幾個小時等,甚至懷孕7個月員工仍要上夜班,最終致使孕婦流産。
網貼在網友中引起強烈反響。不少網民質疑,古馳作為國際知名品牌涉嫌虐待員工行為不僅與其“江湖地位”不符,更違反了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真相到底如何?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記者核實】
網帖爆料:跨國奢侈品巨頭的“加班黑幕”
一直以來,人們對“血汗工廠”的理解往往是一些製造企業,而與古馳這樣知名的跨國奢侈品巨頭距離很遠。
然而,“喝水要申請,上廁所要報告,店舖裏丟了東西所有員工‘連坐’賠償,孕婦在店裏吃東西補充營養被告知‘只要吃一個蘋果,將被記過,吃八個蘋果將被解雇。離職員工的一封公開信卻讓古馳以被懷疑是“血汗工廠”的另類方式成為近期網民關注的焦點。
公開信中説:“古馳也許是一襲華美的袍子,但是卻長滿了虱子。”
“中國網事”記者採訪了數位離職的員工。這些人士表示,古馳實行的是所謂的“綜合工時制”,上一天班輪休一天,一天的工作時間大約為10小時,但每晚10點下班後,員工們都要“先打卡下班再加班”,往往要“清點貨物到淩晨兩三點鐘”,因為這樣就算正常下班,不用計算加班工資。
一位姓何的離職員工告訴記者,最讓他們無法接受的是“連坐”賠償,要店員既賣貨又當保安,商店只要丟了一件商品,所有人都要連帶賠償。員工們出示的丟失事故報告顯示,僅2009年到2011年8月,深圳古馳店舖共發生15宗16件商品丟失,總計金額近7萬元,這些金額全是從全體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而據一位已經離職的古馳公司中國高層領導透露,古馳為自己的每件商品都購買了保險,古馳將從丟失的商品處獲得雙份賠償。“丟一件,賺一件,丟的越多賺的越多。”一位員工憤然表示,他的一名懷孕生産的同事,回到店裏上班沒有看到公司的賀喜紅包,卻要上交大筆賠款。
在公開信中,辭職的員工希望古馳能夠賠償他們“長期拖欠的應得加班費用”,同時賠償因為“古馳惡劣勞動條件造成的身體傷害”。
目前,古馳的“血汗工廠”疑雲已經引發了網民的強烈關注。網友“一隻憤怒的小鳥”就表示,其實“血汗工廠”何止這一家,在中國很多外資企業都存在類似的壓榨員工的現象。網友“海上微塵”表示:“奢侈品的背後是多少低層階級的血淚堆砌的!”
【最新進展】
古馳向員工下達“封口令”,道歉遲遲未到
據員工介紹,他們今年1月就向古馳提出了賠償請求,但GUCCI(中國)貿易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回復離職員工的公開信表示:根據核查電腦中全部歷史考勤記錄及加班記錄,“確認公司不存在沒有足額支付加班費的情況”。
而一名員工出示的古馳亞洲區高管在微博上回復她的私信則表示:“GUCCI公司一直以來均十分關注員工的福利待遇。目前,正在積極對此特殊事件進行深入調查,並將儘快採取必要措施進行妥善處理。
雖然古馳方面堅決不承認存在未支付加班費的情況,但記者得到的一封古馳公司高管發給各門店經理的郵件卻顯示:“嚴謹提醒關於晚上點數一事,現在規定不管任何原因,任何理由,到晚上11點還沒有點數正確,必須立刻打電話給我報備,並讓所有員工下班”。
一直關注這一事件的深圳大成律師事務所楊乾武律師表示,這封信需要從兩層意思理解,一方面古馳在社會的輿論壓力下做出了改進,顯示事件在朝好的方向發展,但即便如此仍違反自己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為晚上10點的規定。從另一個角度,這也反過來證明過去情況比現在更加糟糕。
雖然事發之後,古馳方面曾向媒體回應“正在積極對此特殊事件進行深入調查,並將儘快採取必要措施進行妥善處理”。但在員工看來,這更像是“託詞”,因為至今為止仍未收到古馳公司的道歉及賠償。
事實上,古馳公司在媒體曝光後發表“外交辭令”的背後,卻向員工下達了“封口令”,給每位店員發放了關於“敏感問題”的標準應對答案,並要求對疑似暗訪記者的顧客要特別注意,並完整記錄其對話過程,向公司進行報告。
記者拿到的一份員工上交給古馳公司的談話報告就顯示,當有一位顧客向店員問如果丟了東西是否你們自己賠償時,該員工則按古馳的標準答案回復:“不好意思,這是公司內部的事情。”
【深度鏈結】
勞資爭議日多,勞動監察部門應履責
深圳市羅湖區人力資源局9日下午在接受“中國網事”記者採訪時表示,辭職員工與古馳公司在加班時間和加班費計算方式上存在較大爭議,且雙方都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建議辭職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
但這一表態並不被投訴員工和律師認可。楊乾武説,古馳方面出示的證據有兩個,一是電子考勤記錄,二是所謂上海靜安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古馳公司實行綜合計算公式工作制的批復,但兩份證據都有問題。
“一方面,古馳公司的電子考勤記錄並未按照一般慣例讓員工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對照,而電子考勤記錄是可以被進行人為修改的,同時‘先打卡再加班’的情況也無法在考勤記錄中顯示。其二,不能拿上海的地方行政許可適用深圳,這是顯而易見的。”他説。
對此,羅湖區人力資源局有關負責人則表示,相關法律仍存漏洞,因為古馳在上海註冊,所有深圳員工均以勞務派遣方式簽約,在深圳的店舖並未成立公司,連分支機構都不算,就相當於古馳“在深圳的櫃臺”,勞動監察部門難以獲得相關信息,他們也很為難。
深圳市總工會權益保護部副部長王鴻利表示,古馳此次出現“血汗工廠”爭議,是當前企業和勞動者勞動關係爭議的一個新動向。這類跨國企業在華機構很多未設立工會組織,而普通員工在取證時與公司相比確實存在難度。但他表示,一方面,員工可以到深圳市總工會投訴,總工會將會介紹律師提供幫助,此外員工們的集體互相作證也可作為一種證據。
面對員工和跨國奢侈品巨頭的勞動爭議,楊乾武説,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五條的規定,勞動監察部門應該“就調查、檢查事項詢問有關人員”。“相信只要花上點時間去古馳店舖找員工了解一下情況就能基本了解事實,但不知道有關部門是否積極進行了調查。”
他説:“勞動監察部門應該履行職責,而不能放任兩個實力不均等的對手肉搏。”
“中國網事”記者 烏夢達 王 攀
(新華社深圳10月10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