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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統計局:超半數受訪者不看好房産稅作用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1日 10: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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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統計局公佈房産稅試點調查結果顯示,53.7%的受訪者認為開徵房産稅對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作用很小或沒有作用,上海居住性購房仍是需求主體,受訪者對房産稅徵稅對象和減稅範圍最為敏感。

  10月8日公佈的調查結果顯示,超過五成的受訪者對房産稅能否抑制房價快速增長沒有信心。在受訪者中,33%的人認為房産稅對抑制房價快速增長作用甚微,20.7%的人認為房地産稅對抑制房價沒有作用,23.8%的認為説不好,僅22.5%的受訪者認為會有很大作用。

  受訪者中,64.1%的有購房計劃。有購房計劃的受訪者中,88.1%的人購房是為了改善住房條件、結婚或者動遷,因此滿足居住性需求仍是目前購房行為的主體,僅有11.9%的人是為投資保值增值而購房。

  由於居住性購房需求仍然是主體,徵收房産稅對居住性購房者購房影響並不太大。在有計劃購房者中,70.8%的人表示仍然會購房,但也有近三成計劃購房者將推遲或取消購房計劃。

  調查還顯示,大多數受訪者都關注房産稅試點工作,有85%的受訪者表示對房地産稅試點工作非常關注或比較關注。調查發現,受訪者對徵稅對象和減稅範圍最為敏感,其中63.8%的受訪者最關心房産稅的徵稅對象,16.2%最關心減稅範圍,稅收適用率和稅收用途則相對不被關注。

  2011年1月28日,國務院宣佈在上海和重慶開展開徵房産稅試點工作。根據上海市政府頒布的《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規定》),上海市對1月28日起購買的住房徵收房産稅,徵收對象包括兩類:一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二是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

  《暫行辦法》規定,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於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米(含60平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徵收房産稅。《暫行辦法》中房産稅暫定稅率為0.6%,但是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兩倍(含兩倍)的,稅率暫減為0.4%。

  《暫行規定》中的減稅優惠條款對購房者影響明顯。調查顯示,在仍會購房者的受訪者中,有64.3%的人表示會優先選擇購買家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60平米以內和每平米單價在全市平均售價格兩倍以下的小戶型低價房。

  調查表明,中青年群體和中高收入群體是主要的購房者。在有意購房者的受訪者中,25-45歲的中青年人超過七成,這部分人正處於婚育年齡,因此購房意願比較強烈。從收入方面看,中高收入群體佔有購房意願受訪者的71.3%,這部分受訪者收入來源穩定,經濟實力雄厚,還貸能力強。而低收入家庭改變現有住房條件的意願也較迫切,但由於經濟條件有限,主要是寄希望於廉租房、公租房等社會住房保障體系實現住房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