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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百名來自東顆粒廠、西顆粒廠的業主向華明董事長徐承耀抗議。 本報記者 姜燕 攝
因為東西顆粒廠兩塊土地“違規出讓、暴力拆遷、土地閒置”(見本報8月25日《先簽合同後競拍 煙臺經開區土地怪現狀》報道)引發的問題正在山東省煙臺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下稱“經開區”)進一步發酵。
數百名被強拆後損失慘重甚至上億元的業主們集體在開發商門前下跪,要求合理補償,驚動了經開區出動大批警力維持秩序,但開發商仍遲遲未拿出可行的解決方案,以致業主們強烈質疑開發商涉嫌違規拿地、暴力拆遷、土地閒置、偷稅漏稅等一系列問題無人管。
幾百業主集體下跪
9月26日上午8時左右,位於經開區的煙臺華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明”)門前,幾百名來自東顆粒廠、西顆粒廠的業主手舉著“強烈要求按照國家政策拆遷補償”、“還我廠房、還我設備”、“徐承耀吐骨還錢”、“救救老人孩子”等各類維權標語集體下跪,要求與華明董事長徐承耀對話。
“誰都有尊嚴,誰會願意平白無故給開發商下跪,我們已經被逼得沒有其他辦法了,”一位兩鬢白髮的業主對時代週報記者説,這幾年來問題已經反映到北京,國家信訪局都派人來調查了,但始終得不到開發商的答覆。
由於華明始終沒有人出來與業主見面,數名業主自發找到華明總經理張自強辦公室協商。西顆粒廠業主王先生説,“我們是舊城改造的土地,不可能按照農村承包用地260元/平方米的標準來補償。我們不是無理取鬧,就要求按照國家標準合理合法補償,多的一分錢都不會要。舊城改造的補償沒給我們,不該你得的你也得了,你們錢掙得安不安心,拿著不燙手麼?”
“上次開完聽證會就一直沒有動靜了,拍賣公告上説開發商負責拆遷,你們應該主動找我們來談,但幾年一直沒有人找過我們,現在我們主動來找你們談,不要將來用對付西顆粒廠的辦法來對付我們,造成社會不穩定。我們希望徐承耀能主動跟我們見一面協商。”東顆粒廠的一位業主表示。
但張自強回應稱:“開發區管委會已經開會了,要跟業主對接。我現在想解決也不敢解決,現在我們聽政府的,政府要求我們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可以不聽你的,但我得聽政府的。我們按照國家規定和黨的要求做。”
幾位業主一起質疑道:“強拆是按政府要求做的麼?舊城改造260元/平方米的補償是國家的哪個規定?拍賣公告上説競得人與業主談,華明是不是競得人,難道開發區政府替你們打工來商談?”
此時,華明的一位負責人按捺不住嚷嚷,“華明違法的話,你們可以去告啊,該起訴的起訴,該往上找的往上找,政府來裁決。拆遷報給派出所不管,為什麼不管我不知道,你們找政府啊。”
化工廠被強拆損失過億
9點左右,數百名業主的下跪驚動了經開區出動大批警力抵達,並在現場拉起了警戒線,這引起了維權業主們的不滿。
“強拆的時候我們報警你們不管,説是民事糾紛,我們來向開發商討個説法,你們倒來了,這是什麼道理?”憤怒的業主們質問現場警察。
沒有警察回答業主們的質問,但發現記者拍照後,有數十名警察向現場記者圍過來,幾名拿著攝像機、照相機的警察及便衣朝著記者拍起來,並要強行扣留現場記者手中的相機。但面對記者義正詞嚴的質問,他們最終沒有進一步採取行動。
而同樣在現場用相機拍照的維權業主馮證引起了警察的注意。9時20分左右,就在馮證準備離開現場的時候,五六名警察將其按倒在地,強行推上警車。馮證的女朋友以及侄子等人在與警察的爭執中被警察踢倒在地,身體多處受傷。26日晚間,時代週報記者聯絡上了被煙臺經開區公安分局帶走的馮證,他介紹了事情的經過。
“公安局懷疑我串聯了這次維權活動。”馮證告訴時代週報記者,他被帶到公安分局後,警察搜去了他的手機等物品,要以聚眾鬧事的罪名拘留他。但查無實據的情況下最終在中午將其“釋放”。
馮證是煙臺正大聚氨酯化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2002年開始,他與北京雲地礦珠寶行董事薑桂岩等人投資2000多萬元在西顆粒廠建起了佔地5畝、年産聚酯多元醇6000噸、發泡劑3000噸、組合料3000噸的化工廠,年銷售額達到了1.89億元。
讓馮證想不到的是,就在公司生意日漸紅火的時候,他的工廠卻被華明強行拆除,工廠裏的所有設備也不知去向。隨後的幾年裏,馮證先後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馮證回憶起2010年1月24日淩晨遭到強拆時的情景,依然心有餘悸。“我們是化工企業,廠內儲罐內存有環氧丙烷,屬易燃易爆的高危化學品,我們提前已經向煙臺經開區管委會、華明、華明委託的三山爆破公司發出律師函,指明如果強拆極易發生危險。但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事先沒有通知告示的情況下,三山爆破帶領幾百名手持棍棒的社會人員動用推土機強行推倒了廠房。設備裏殘留的化工原料當即泄漏,有毒氣體及毒味開始瀰漫,我們多次向110和有關部門報告,但除了安監部門人員到場外,其他部門根本就沒有人到場。所幸安監部門組織補救措施,才避免了重大危害。”
但馮證的公司卻因強拆損失慘重。他提供給時代週報記者的一份名為《關於煙臺經濟技術開發區及其職能部門不作為給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舉報》函件中,馮證的公司因強拆累計造成經濟損失高達近1.2億元。
據馮證介紹,國家信訪局去年10月和今年5月先後兩次以信函形式批示“督辦”,6月9日,煙臺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信訪處處長和開發區建設房管局法制處處長經過調查,明確告訴馮證:“開發商當初的拆遷行為是‘違法違規’的”,並建議馮證依法維權。
開發商突擊報批規劃方案
就在馮證焦急等待開發區管委會消息的時候,讓馮證以及所有業主擔憂的事情發生了。 日前,馮證聽到了華明開發規劃獲批的消息。這個消息同時也讓旁邊還沒有被拆的東顆粒廠的業主們擔憂起來。
“一旦規劃獲得批准,華明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施工,那時候東顆粒廠的業主都難以保得住自己的財産了。”馮證説。
8月,時代週報記者去煙臺開發區規劃局用地規劃管理處採訪時,工作人員馬其建曾表示,“華明到目前只拿過概念性方案給我們看,達不到報批的要求,到目前都沒有報過正式方案”。
據業主們推測,距離前段時間媒體報道不到20多天,華明就遞交了規劃方案,並迅速獲得審批,説明這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迫使華明抓緊辦手續,否則土地就面臨閒置會被收回的風險。時代週報記者再次來到煙臺經開區規劃局採訪時,規劃局辦公室苗主任表示:“我掌握的情況是,方案可能還沒報呢,可能開發商自己有遺留問題,沒弄利索前,不可能報批。”
但時代週報記者表示,已通過有關渠道獲得規劃報批方案時,苗主任再次向業務部門求證,並告訴時代週報記者,“業務部門給的答覆是正在上報規委會。如果批的話,一般是一週之內。報批肯定都是以凈地形勢報批,如果施工的話,不是凈地,建設房管局就會管。”
據煙臺當地一位開發商表示:“我們正常去報一個方案,來來回回批下來至少要兩三個月的時間。”
時代週報記者隨即採訪規劃、房管、國土等部門時,與此前接受採訪時有問必答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各部門均給出一致的答覆,“華明開發規劃方案目前正在走法律流程,具體情況需要找宣傳部。”
為何將近7年都沒有規劃的項目突然上報並通過審批,這裡面到底存在不存在貓膩?煙臺經開區管委會宣傳部外宣辦主任米軍告訴時代週報記者:“現在從上到下,從國家到省到地方,媒體一報,沒什麼可隱藏的了,法院也立案了,自上而下都在查。你現在去各個業務部門,都不願意談這個事,什麼時候國家有結果了,那時候再談。有錯方必須要付出代價,誰叫當初不公平合理,現在希望還是配合一下政府,給政府一點時間,來徹底解決問題。”
時代週報記者獲得的華明規劃方案顯示,整個東西顆粒廠規劃建築面積達60萬平方米左右,如果按照每平方米只賺2000-3000元,華明從中獲得的利潤就至少可達12億-18億元。
華明涉嫌偷稅過億
問題遠不止於此。與競得的東西顆粒廠優越的地理位置相比,華明辦公地點卻顯得有些落魄。
更讓業主們質疑的是,以建築商起家、註冊資金僅1800萬元的華明地産,目前具有的房地産開發資質僅為四級,根據《山東省城市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四級資質開發企業可承擔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以下的住宅區的土地、房屋以及與其投資能力相當的工業、商業等建設項目的開發建設,僅能在所在地城市範圍承攬房地産開發項目。但華明在該片區域所規劃的建築面積已經達到了28.67萬平方米之多。僅東西顆粒廠的建築面積就已達60萬平方米,四級開發資質如何獲得如此大面積開發的項目?
“華明地産還存在鉅額偷稅嫌疑。”知情人老李(應被訪者要求使用化名)告訴時代週報記者,截至2010年,華明擁有三處閒置宗地,第一處位於黃河路與崑崙山路交會處(今年已動工),面積達35743.5平方米,于2004年競得。第二處為西顆粒廠66386平方米,于2008年競得。第三處為東顆粒廠,13萬多平方米,于2005年競得。上述三處宗地合計面積約24萬平方米,每年應繳納土地稅金192萬元,但華明的三塊地閒置這麼多年,均未繳納過土地稅,涉及金額近千萬元。
除了土地稅外,從2000-2008年,華明完成的銷售面積和新開工面積為10.41萬平方米和14.1萬平方米,按房屋銷售均價4000元/平方米計算,應繳納的房産稅為(10.41+14.1)萬平方米 4000元/平方米 11.5%=1.127億元。
而華明公司只繳納了稅金1200萬元,據此計算,截至2010年,華明涉嫌偷稅漏稅的金額高達1億元以上。
事實上,去年,老李等人曾經實名將這一情況向經開區稅務分局舉報,但到目前一直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這樣一個開發商,偷稅給國家造成財産損失上億元,從土地違規出讓到暴力拆遷再到閒置土地,這麼多年為何沒有一個權力部門介入調查?實在難以讓人理解。”老李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