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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春茂老鼠倉案調查結果與判罰遭三大質疑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1日 10:0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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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鼠倉收益僅為大盤漲幅一成你信不信?

  滬首例老鼠倉案宣判 許春茂一審獲緩刑被罰210萬 受到諸多質疑

  繼韓剛之後,因“老鼠倉”獲刑的基金經理名單將再添一人。原光大保德信投資總監許春茂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10萬元。

  迄今獲刑的兩單“老鼠倉”均是被處以一倍罰金,接近刑法規定的下限,偏輕的量刑遭到市場人士的詬病。

  日前,上海市靜安區法院以利用非公開信息交易罪,對原光大保德信投資總監許春茂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許春茂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210萬元。許春茂將成為上海市基金業首名因涉及“老鼠倉”而獲刑的基金經理,也成為繼韓剛之後因“老鼠倉”獲刑的第二個基金經理。

  非法獲利209余萬元

  據了解,現年37歲的許春茂自2006年7月起擔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紅利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經理。2009年3月4日起,他兼任均衡精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經理,對上述兩個基金的資金進行股票投資擁有決定權,直至2010年4月15日離職。

  經審理法院查明,在2009年2月28日至4月15日期間,在紅利基金、均衡基金進行買賣股票情況的信息尚未披露前,許春茂利用職務便利,親自或通過網絡聊天、電話等方式指令原校友張某,通過原先大學校友史某某、王某某證券賬戶,買入或賣出交易股票68隻,金額達人民幣9500余萬元,非法獲利達人民幣209余萬元。

  2011年4月18日,許春茂主動到中國證監會上海稽查局接受調查,後如實向公安機關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實。

  三大質疑

  動用9500萬才獲利209萬?

  對於此調查結果和判罰,市場人士滿腹異議。許春茂“老鼠倉”動用金額達9500余萬元,非法獲利209余萬元。

  “動用近億元鉅款僅為獲利2.2%,至於你信不信,反正哥不信!”有投資者如是表示。

  而交易數據顯示,上證指數2009年2月27日2082.85點,4月15日2536.06點,其間漲幅約為22%。

  緣何總是一倍罰金?

  許春茂老鼠倉非法獲利209余萬元,被處210萬元的罰金。而老鼠倉獲刑首單——原基金經理韓剛違法所得約30.33萬元,被處罰金也僅31萬元,罰款同樣約為非法獲利的一倍。市場人士紛紛評論稱,這個量刑對類似的犯罪完全沒有威懾力。

  新浪基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莊正指出,按照非法獲利的1倍罰款,僅接近刑法規定的下限。

  《刑法修正案(七)》規定, “老鼠倉”行為將被付諸刑事處罰,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緩刑“待遇”從何而來?

  對於許春茂判三年,緩三年的刑期,市場上也頗多非議。對此,法院認為,鋻於許春茂能夠投案自首,退繳了全部違法所得,確有認罪悔罪表現,法院遂作出了緩刑判決。

  而根據公開信息,早在去年8月,許春茂已被媒體爆出身陷“老鼠倉”傳聞,當時,有媒體採訪許春茂,他對於被調查矢口否認,並稱“此事純屬謠言”。文/記者吳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