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21個地區最低工資標準及其上半年CPI漲幅
全國已有21地區調高標準 至少4地將CPI作參考因素 重慶平均增幅居首
本月起,河南省調高了本省的最低工資標準。至此,今年全國已有21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
法晚記者統計發現,21個地區中,以東部地區居多。從最低工資金額上看,深圳的月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為1320元,是目前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地方。在平均增幅上,重慶最高,為32.8%,排名全國到第一。
記者還注意到,今年調整標準的地區中,至少有4個明確提到與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聯動,將CPI作為最重要的參考因素。
數額
最低工資標準 深圳位列第一
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各自情況分不同檔次,有的是4檔、有的是3檔、也有地區只有1檔,如深圳。
此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中,深圳是目前全國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地區,金額為1320元。據介紹,這次調整是深圳自1992年建立最低工資制度以來,絕對數額提高幅度最大的一次,較去年1100元/月提高了220元。
記者還注意到,近幾年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一直位居全國前列。
在最低工資標準高檔標準中,浙江以1310元名列第二,北京以1160元位居第五。
分區域來看,法晚統計顯示,21個調高最低工資標準的地區中,有11個屬東部地區,其餘是中西部地區。21個地區中,東部11個全部邁入千元之列,並處於明顯的領先位置。
不過,與東部相比,中西部的一些地區也並不示弱,如安徽、新疆等地最高檔的最低工資都突破了千元。
專家分析
勞動密集型産業多漲工資緩解招工難
北京科技大學公共管理系主任、教授馮英接受法晚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全國範圍內的最低工資標準水平,珠三角、長三角地區、環渤海和周邊城市普遍高於其他地區,深圳市處於全國的領先水平。
這主要和深圳市經濟的持續發展奠定了較好的基礎有關。
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系副主任周清傑分析説,深圳等東部地區的産業多為勞動密集型的製造業、服裝紡織業等,本身用工需求量很大,要招到更多合格的勞動者,就必須通過市場來調節。
深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於緩解深圳企業招工難的問題。
另外,深圳等東部地區本身經濟發達,加工與商品出口基地的區位特點,讓這些地方非常需要高質量的勞動力。因此,為了吸引勞動力,增長工資就成了必然。
增幅
重慶平均增幅 躍居全國第一
2008年之後,受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部分地區為了幫一些企業渡過難關,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直到2010年開始,各地才紛紛上調最低工資標準。
2010年全國共有30個地區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平均增長幅度為22.8%。
從今年開始,又進行了新一輪工資調整,全國21個地區平均增幅在20%以上。
其中,重慶的平均增幅高達30%以上,位居全國第一,北京的平均增幅也在20%以上。
專家分析
本身發展緩慢 力圖縮小差距
西部的重慶等地最低工資標準增幅較大。
馮英説,這是因為,這些地區本身發展相對緩慢,如今縮小貧富差距是大勢所趨,已是各地政府的共識,各地政府都在作出積極的努力。
以增幅第一的重慶為例,首先,近幾年重慶經濟發展較快,成渝經濟區等需要大量的勞動力。根據規劃,成渝經濟區未來發展目標是,力爭到2015年,建成“西部地區重要的經濟中心和全國重要的現代産業基地”。
其次,重慶還力圖縮小貧富差距。重慶市最近召開的一次會議明確強調,要用更大的力度落實 “民生10條”、把共同富裕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縮小貧富差距。
此次會議上也提出,要“建立最低工資標準正常增長機制,要由現行的兩年一調改為一年一調,使職工工資與經濟增長同步”。
周清傑分析説,大幅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不僅可以留住當地勞動力,更重要的是可以依靠充足的勞動力,大力發展生産力,縮短與其他地區經濟上的差距。
低收入群體對價格更敏感
中國人事科學研究院工資福利研究室副主任岳穎分析稱,2007年下半年開始,我國CPI出現比較明顯的上漲。
於是,今年各地掀起“加薪潮”。
馮英説,越是低收入的群體,對物價波動越敏感。尤其是食品類價格的上漲,會直接影響到他們的基本生活。
近年來,以食品類價格上漲為主導的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持續上漲,低收入勞動者的生活水平受居民消費價格,尤其受食品類價格的影響較大,勞動者基本生活費用開支壓力增大。
適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有利於消除物價上漲對低收入勞動者基本生活的影響,保障低收入勞動者生活隨經濟社會的發展不斷提高,讓低收入勞動者共享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
建議
通過集體談判 提高工資水平
新一輪“加薪潮”也引發社會各界對加薪會推高CPI的擔憂。
岳穎説,一些專家擔心,如果各地工資收入上調幅度超過CPI,會使我國陷入物價上漲導致工資上漲,工資上漲再促使物價上漲的惡性循環。
對於這種擔憂,岳穎給出了相關的意見和建議,稱應探索建立科學合理的工資正常調整機制。工資增長和調整應以GDP增長、勞動生産率增長等為充分必要條件,同時考慮物價上漲因素。同樣,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也應根據經濟發展、企業勞動生産率提高、物價上漲等情況來決定。
馮英錶示,最低工資標準只是一個勞動者生活生産的最低保障線,增加一線勞動者收入依靠最低工資標準的提高是不夠的,還需要走市場化路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集體談判來實現勞動者工資的合理價位。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此前表示,人社部將指導地方根據CPI、社會平均工資增長、經濟發展水平以及就業狀況,適時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使最低工資增長幅度不低於當地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 本版文/記者王永生
新聞延伸
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1922年8月中國共産黨在擬定的《勞動法案大綱》中,提出應制定保障勞動者最低工資的保障法1948年第六次勞大明確規定,最低工資要保證包括職工本人在內的兩口人的生活需要1993年11月24日勞動部頒發了《企業最低工資規定》,還制定了《關於實施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的通知》、《工資支付規定》等配套法規1994年全國人大通過 《勞動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2004年1月20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佈 《最低工資規定》,對原勞動部《企業最低工資規定》作了修正和補充。至此,《最低工資規定》開始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