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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析保障房多選址偏遠 應避免規劃成應景工程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4日 14: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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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中國規劃年會昨天進入最後一天,保障房話題的展開,立時讓南京博覽中心303室成為年會關注的焦點。

  (江蘇)省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規劃師袁錦富説,現在保障房選址偏遠,尤其是大城市。像北京的天通苑、回龍觀保障房小區,居民從居住地到城區,單程20公里,時間兩小時,交通成本大。

  他説,當下保障房多集中建設,造成低收入群體空間積聚,強化社會各階層分化,引起社會問題。同時,保障房缺乏配套。一些經適房小區空置率高,就是因為無配套,居民只能返回老城租房住。

  袁錦富分析説,“保障性住房的宗旨是保障生活。不僅要解決住的問題,而且要保證低收入者謀生環境。應在原有社會空間,建立一種秩序的平衡,而居住的分異則會剝奪窮人的掙錢機會,甚至帶來失業。”

  “保障房是積極的資源,政府不能視其為包袱,被保障對象都是住房市場上的剛性需求者,一旦吸引他們入住,很快就能聚集人氣,有利於改變現在新城區住房空置率高、沒人氣、難以配套的現狀。”他認為,保障房選址應在公交線路附近,以節省出行成本。中小城市同心圓擴張、滾動式發展,是客觀規律;把保障性住房放在主導發展方向,交通便利的城市邊緣,有很大可行性。

  山東淄博市規劃局局長鹿斌佐説,經適房的選址和佈局是普遍問題,混合居住是個比較好的辦法。但普通商品房小區配建保障房,這一原則究竟是普適還是區別對待?國家沒有明確規定,各地都在探索中。商品房和保障房的業主無論家庭條件、生活習慣、行為模式還是對服務認同程度統統不同,住在一起難免會産生摩擦。混居後,如果成立業委會,該按什麼構成比例來成立,如何確保業委會能保障到困難家庭的權利等等,這些問題如預判不好,都會滋生後續矛盾。所以,地方政府在推動中,寧可簡化,減少混居。

  “編規劃最終的目標是要編一個可實施的規劃,通過審查和批准不是最終目的。但現在不少地方保障房規劃趕進度、趕時間,規劃難免就成為應景工作。”鹿斌佐説。

  他認為,編制規劃前期要有數據,量化分析,但中小城市在個人住房信息的管理上十分欠缺,導致規劃在總量上難以把控,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等各類保障房的分類比例就更談不上有細緻的規劃了。“現實的狀況是,保障房建多少,各類房源的具體比例,並非科學規劃而來,而是來自上級政府的分配。”

  山東建築大學教授閆整也提出,當前大規模推進保障房,是中央進行套數計劃,作為十幾年的缺位補償,如此做法無可厚非。但從城市規劃角度看,光靠上面分配任務,而不建立一個合理的保障目標,是不行的。“當前首先需要一個穩定的住房保障制度,更為清晰地界定保障性住房對象群體。比如地方政府可以規定各類保障房人群的實現比例,如‘消滅’人均建築面積多少平方米的住房戶。此外,中央政府還應把居住、建設、租金標準等細節問題,交給地方政府,讓其因地制宜,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政策,選擇不同的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