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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國家質檢總局在其官方網站發佈關於召開《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立法聽證會的通知,就汽車“三包”規定再次面向社會徵集意見。
《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産品售出30天有問題可免費退車,而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現新的故障的,消費者可選擇退貨、更換或修理。
隨著國內汽車保有量的逐步提升,汽車投訴正成為社會廣泛關注的話題。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10年中國消費者協會組織共受理汽車投訴20405件,創下歷史新高,其中因汽車質量問題産生的投訴佔比達55.5%。
儘管汽車投訴比例屢創新高,但現行的相關政策法規中,卻並沒有出臺專門針對汽車産品質量保障的法律條款。
對於《徵求意見稿》中的部分內容,行業人士表示仍然有待修訂。比如有業內人士指出,新方案要求整車“三包”有效期應不低於兩年或者4萬公里,以先達到者為準。而在行業人士看來,這一標準比現行大多數企業執行的企業標準都要低。“比如東風悅達起亞、長城這些企業,執行的標準比這個《徵求意見稿》規定的都要高。”
在《徵求意見稿》中還提到,“丟失‘三包’憑證的,可向銷售商、製造商申請補辦‘三包’憑證後,銷售商、製造商應當積極協助辦理,並在接到消費者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予以補辦。”行業人士則建議,應該讓銷售商、製造商免費補辦相關憑證,“否則有可能會被企業設置門檻。”
《徵求意見稿》中還指出,涉及“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時可要求退換車,涉及“主要零部件質量問題”時可要求更換總成。在行業人士看來,這一條款必須要細化,否則有可能引發更多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