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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起,《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草案)》公開徵求市民和有關單位意見。草案及背景情況介紹在“中國上海”門戶網站、“上海政府法制信息網”和“東方網”上公佈。
從《實施細則(草案)》來看,突出強調保障被徵收群眾利益,主要體現在:
■ 補償標準 《實施細則(草案)》在保證被徵收群眾居住條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基礎上,又細化了補助、補貼和獎勵等措施。採納了“數磚頭加套型保底”政策,作為房屋徵收補償標準的核心政策。
■ 操作過程 在房屋徵收過程中,繼續堅持“公開透明、陽光徵收”。如第十二條和第二十一條規定,舊城區改建房屋徵收仍繼續堅持“兩輪徵詢”程序。
在房屋徵收程序方面,《實施細則(草案)》按照《徵收補償條例》的要求,進行了強調和細化。如第八條規定,只有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方可實施房屋徵收工作。
《實施細則(草案)》還對徵收活動中的相關行為進行了嚴格規範。此外,《實施細則(草案)》明確了各相關行為主體的法律責任。
市民和單位可以將書面意見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城建法規處,也可以發送電子郵件。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7日。郵寄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號 郵編:200003 電子郵件地址:fzbcjc@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