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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拍地頻現 溫州資本轉戰土地市場

發佈時間:2011年09月22日 09: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時代週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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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姜燕 發自上海

  9月7日,上海浦東新區高東集鎮13-2商業地塊被上海景尚投資有限公司和兩個自然人周旭東、周翊芯以8100萬元聯合競得,其中,周旭東被傳為溫州樂清商人。而8月,4個來自溫州永嘉縣,在上海經商多年的溫州商人也以自然人身份拍得嘉定一商住地塊。

  近期,不僅是溫州資本,各地市場個人拍地行為頻現。多位業內人士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均認為,土地市場遇冷,樓市投資受限,個人拍地抵禦通脹達到保值增值的案例將會越來越多,但隱藏的風險也不容忽視。

  個人拿地比企業更簡單

  在對樓市繼續投資受到限制後,溫州資本開始進入土地市場。9月7日,上海浦東新區高東集鎮13-2商業地塊被上海景尚投資有限公司和兩個自然人周旭東、周翊芯以8100萬元聯合競得,溢價率67.46%,樓板價1.15萬元/平方米,其中,周旭東被傳為溫州樂清商人。

  而8月25日,葛慈克、余正可、俞慈澤、韓仁良4個自然人以1.1億元競得了上海嘉定區茹水路以東、嘉戩公路以北商住地塊。上述四名自然人都來自溫州永嘉縣,是在上海經商多年的溫州商人。

  事實上,溫州資本日前頻繁出現在土地市場,可以向前追溯。2009年60號公告中的上海松江大學城商務廣場S4號地塊,被11名個人買家聯合以5230萬元摘得,余正可的名字就出現其中。

  中投顧問房地産行業研究員韓長吉向時代週報記者表示,溫州資本進入土地市場並非個案,面對當前的樓市限購政策,土地投資成為房産投資的“便捷”渠道。另外,由於實體經濟發展遭遇一系列困境,溫州資本繼續尋找資本收益項目,土地投資作為長期保值項目吸引了大量溫州資本。

  個人拿地在法律上並沒有障礙,國土資源部頒布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規定》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均可申請參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

  個人拿地比企業拿地更為簡單,拿地的個人看到政府發佈的土地出讓信息後,在國土資源部領取整套出讓文件,帶好證明身份的材料、繳納競買保證金報名參與競買即可競拍。

  2009年,曾在上海發起成立個人拍地俱樂部的錢生輝告訴時代週報記者,溫州資本拿地開始活躍,並不是近一年的事情。很多年前,就有個人拿地,只是不被大家關注,往往有些自然人背後可能依託某個集團或者開發商,包括目前江浙很多民間高利貸也是流向了房産商手裏。

  “炒房的話,房子賣不出去可以空置。但炒地的話,必須要有人接盤,否則兩年不開發就可能被政府收回。因此,很多人拿地都是有選擇和有目標的,比如像松江大學城商務廣場有可能做酒店、賓館等。幾個人聯合拿地,一般是有個&&人,可能對某個區域比較熟悉,基本上確定了未來的盈利方向,否則一般個人不會輕易進入。”錢生輝説。

  被套牢的風險更大

  據中國指數研究院提供的數據顯示,2011年以來,上海土地市場自然人競得土地的比例有所增加,共有7幅地塊由自然人競得,基本都出現在下半年,特別是8月以來,有5幅地塊由自然人(或自然人參與)競得。從自然人在上海競買地塊的特點來看,基本以低總價、商業地塊為主,總價一般在1億元左右及以下,土地類型以商住、商辦為主,上述7宗地塊僅有一宗為純住宅地塊,由上海祝橋新鎮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李百林、林美增聯合競得,總價5.7億元,其餘均為低總價的商住/商辦地塊。

  與此同時,9月以來,全國133個城市共有19幅地塊由自然人競得。中國指數研究院監測到的數據顯示,其中,長三角佔有較大比例,有12幅地塊,分別為桐廬縣(4幅)、蘇州(2幅)、上海(2幅),湖州、衢州、紹興、泰州各1幅,其餘7幅地塊分別位於中山(2幅),佛山、南昌、莆田、長沙、洛陽各1幅。19幅地塊中僅有中山、衢州各一幅純住宅用地,其餘均為商業用地和商住用地。19幅地塊也是以低總價為主,僅有6幅地塊超過1億元,其中高於1.5億元的僅有1幅,其餘均在1億元以下。

  韓長吉認為,按照當前利率水平,大量投資者希望通過資本運作達到保值增值效果,從央行9月15日公佈的居民投資意願來看,房地産投資依舊是投資者首選,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土地保值、增值能力將表現強勁,屆時個人拍地案例將逐漸增多。但由於個人投資者的資本運作能力有限,所以一般情況下,個人投資者會對土地地段進行甄選,保持合理的競拍溢價率,更傾向於選擇市場價值較高、容易轉售、規模較小的投資項目,以保證投資收益和資金回流週期。

  “2009-2010年的土地轉售案例中,缺乏開發能力的個人或者皮包公司在獲取土地資源後多以轉售為主,資本收益維持在15%-30%/年,但目前的土地增值幅度對比2008-2010年的個別一線城市房地産升值幅度(複合增長率每年30%),基本上保持在10%-20%,少於炒房利潤。”韓長吉稱。

  個人在土地市場的頻頻現身或反映出樓市投資的新動向。從快進快出炒樓,到開發融資,再到項目參股。但中國指數研究院上海研究總監陳延彬告訴時代週報,自然人買地後,主要有三種運作方式,開發運營獲取利潤、合作開發作為企業資産及轉讓收益。

  “但在目前市場調控背景下,競買土地轉讓來獲取收益的可能在少數,更多的是自己開發(背後依託某個企業)和合作開發,合作開發項目可以作為個人的一項重要資産,或運營或抵押。當然,自然人買地有較大的風險,主要是自然人除非背後有企業依託,否則資金鏈和運作經驗欠缺,可能導致市場風險,特別是自然人的低總價商業地塊一般檔次不會高,而目前大城市低端商業是存在一定風險的。如果是不熟悉地塊運營的話,被套牢的風險更大。” 陳延彬提出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