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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房 “限購令”的模糊地帶
通過司法機關購買的拍賣房,不僅是價格極具誘惑力,最關鍵的是,看上去它繞開了樓市裏的限購令,但這種辦法是不是真的有效呢?我們的記者在管理部門和相關律師那裏,了解到了一些不同的解釋,作為購房者,這種方式買房,也需要當心。來繼續看記者的調查。
上海信義房屋總經理信泓浚:如果是一般民間的拍賣,它的確還是要有相關的法令的遵照,所以他如果是屬於政策限購的條件,他就不能參與拍賣競標。它(拍賣)只是換了個形式。它只是交易仲介的形式改變了樣貌而已。
社會委託拍賣,也就是民間拍賣的競買人需要受到限購令制約,那麼法院拍賣房是否也受到限購政策的影響?對這一問題,無論是年初的“國八條”還是上海的實施細則,都沒有明確提到這一點。對這一問題,記者隨後電話諮詢了上海市所有區(縣)的房地産交易中心,可得到的答覆卻並不相同。
記者:我想諮詢一個事,就是我從法院拍賣的房子,受不受限購令的影響。
上海市徐匯區房地産交易中心:不受的。強制拍賣不受限購影響的。
記者:就是我從法院拍賣來的房子,受不受限購的影響。
上海市崇明區房地産交易中心:它應該也是限購的。
上海十幾個個房地産交易中心中,只有盧灣和崇明房地産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直接答覆説,法院拍賣房在限購範圍。而其他區縣房地産交易中心都表示,競拍的房産只要是屬於法院強制拍賣的,就不在限購之內,續。記者又查閱了全國其他地方的政策法規,都沒有找到一個統一的説法。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拍賣房確實是限購政策的一個“模糊地帶”。在參與競拍前,競拍者一定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産交易中心去了解,自己是否還可以繼續購房。
上海市中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黃震堯:各地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了自己的限購令,那麼這塊在制定的初期,我估計也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那麼執行肯定是不一樣。
樓市總編後
看了記者在上海的調查,樓市裏的這些新辦法,的確是讓人哭笑不得,一道限購令,帶來的是千奇百怪的購房方式。但無論怎樣,我們還是那句話,國家樓市調控的政策導向是非常明確的,那就是鼓勵大家合理理性的住房消費,樓市投資本身就有風險,何況這些鑽政策空子,違規買房的行為,為了自己消費權益的安全,也為了市場秩序的穩定,消費者需要謹慎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