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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行,我國個體工商戶納稅負擔也隨之減輕。
根據新個稅法,個體工商戶生産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與此同時,此次個稅修訂在維持5級級次不變的前提下,對個體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和承包承租經營所得稅率表的各檔級差作了調整。經專家測算,經過調整,減輕了個體工商戶和承包承租者的稅收負擔,年應納稅所得額6萬元以下的納稅人平均降幅約40%。
據介紹,由於個體戶徵稅方式分查賬徵收和核定徵收兩種,而大多數個體工商戶均採取核定徵稅的方式。此次個稅調整後,目前只有查賬徵收方式的個體戶受惠,對核定徵收的徵收率也將儘快作出調整。
點評:新個稅法為個體戶減負,可謂一舉多得:對個體工商戶減稅,不僅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刺激消費從而拉動內需;隨著個體工商戶的稅收負擔減輕,物價上揚趨勢也將有所鬆動;同時,個體戶收入相對增加後,有利於加大其自身投資力度,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的進一步發展。